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从2002至2007年,先后在全球30个城市和地区,被以“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等多项罪名,在50多个刑事和民事诉讼案中被起诉。这堪称21世纪人类最大的诉讼案。

这30名被海外法庭起诉的中共高官,他们被指控的罪名主要有: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参与谋杀、酷刑和绑架罪、诽谤罪、煽动屠杀和迫害罪、教唆酷刑、教唆仇恨罪等。

这30位中共官员一旦出国,就可能面临被法庭绳之以法或被驱逐出境,甚至包括他们的家属也会成为不受欢迎的人。下面是这30位被法轮功学员在国外法庭正式立案起诉的中共官员的名称和被起诉地点。

    

    

    

    

    

    

    

    

    

(新纪元周刊341期)

善缘转载正见网: 201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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