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六十二岁的金瑞玲女士是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发展银行退休职工。她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晚被绑架,四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近日,大厂县公安局构陷金瑞玲的案件被检察院退回。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法轮功学员金瑞玲女士的代理律师胡贵云,到三河市看守所看望了金瑞玲女士,与她进行谈话。胡律师询问了金瑞玲女士的一些情况。金女士表示:坚定信仰,不可改变。胡律师说,信仰无罪,我尊重你的信仰。

较早前,金瑞玲女士的家人已经为她请了王雅军律师,王雅军律师在大厂县检察院阅卷时,给女检察官讲了一个多小时,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性,到现如今中共高官纷纷落马的内幕。女检察官感到震惊,似乎闻所未闻:“这样说来,以前判的法轮功的案子都错啦?!”王雅军律师表示:是这样的。

七月初,金瑞玲女士的家人又为她增加了一名律师——人权女律师胡贵云。

七月九日,胡律师来大厂县检察院查阅金瑞玲女士的案卷,并留下了从专业角度阐述迫害法轮功违法性的文字材料。检察官表示一定好好看看,并呈交给相关领导。胡律师鼓励检察官一定要秉公执法。

七月十一日,大厂县检察院相关人员询问金瑞玲女士的丈夫郭金龙,是否原来的律师不用了,另外又为她请了胡律师。郭金龙告诉大厂检察院相关人员:金瑞玲女儿认为,母亲修炼大法没有错,现在被非法关押,父亲身体不好,更有重病在身的爷爷、奶奶和姥爷需要人照顾,所以又请了人权律师胡贵云,为母亲作无罪辩护,希望立即无条件释放亲人。

七月十三日,大厂县检察院女检察官王婵,到三河市看守所,告诉被非法关押在那里四个月的金瑞玲女士,你的案子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已经退回大厂县公安局了。

四月份金瑞玲女士被非法关押以来,大厂县及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传单等各种形式,向参与迫害的大厂县公、检、法、司相关人员及他们的亲朋好友讲清真相,慈悲劝善,揭露大厂县政法委、国保大队警察、六一零人员的犯罪事实,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邪恶。

古人语:阳间三世,任由你伤天害理;阴曹地府,古往今来放过谁。暗室亏心,神目如电。神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是,神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人的一思一念、一举一动,神都明察秋毫,记帐入册。中共迫害法轮功(法轮大法),其本质就是人在与神斗;其结果就象鸡蛋碰石头。现在,中共参与迫害的高官纷纷落马,是现世现报的必然结果。奉劝还在参与迫害的人,认真看一看法轮功真相,善待法轮功学员,将功赎罪,为自己留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