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终有报,迫害正法殃及家人。2002年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滑恒(系在城关镇专职迫害的县纪检委常委滑海英之独子)外出骑摩托车被撞死,后附体其三姑托语,历数并痛斥其父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见其父倔强木讷又拽住其脖领反复大声说:“爸爸,你以后不要干涉法轮功!”滑海英不得已,点头应允。此事在家族中引起强烈震撼。
故去之人借体还魂,必是真言相告。事后滑海英果真放下屠刀,不再参与迫害,而赞皇县一些明智的官员也有所醒悟,以各种方式避免迫害法轮功。此事被明慧网披露后(见明慧网2002年2月15日《儿子夭折附体托语,告诫父亲停止迫害》),河北省内高官又惊又怕,派专人前去调查真伪,扬言非要弄个水落石出。他们找到当事人滑海英,滑海英顶着巨大压力,将事实一一和盘托出,最后还提出辞职不干了;派去调查真伪的省内高官,又到当地百姓中明查暗访,所说都与明慧网报道的并无两样。前来调查之官员被真真切切的实情所震动,回去如实交代,河北省委内凡是了解此事的高官大为震惊,从此看透江氏的阴险愚蠢,纷纷找借口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当事人滑海英已改到赞皇县文化局任职。)
希望所有仍在追随江泽民迫害大法的人立即悬崖勒马,将功补过,免得顽固到最后连后悔都来不及。
成文: 发稿:2003-1-23 更新:2003-1-23 9:59:43 AM
-------------------------------------------------------------------------
儿子夭折附体托语,告诫父亲停止迫害
【明慧网】滑海英,男,42岁,赞皇县纪检委常委,在城关镇专职迫害法轮功,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近日遭到了中年丧子的恶报警告,这是典型的因直接参与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而导致的“牵连后代、遗祸子孙”的又一事例。
2002年2月10日(农历腊月29日)下午2点左右,滑海英之子滑恒被莫名撞死。滑恒,男,年18周岁,在石家庄地区体校(中专)就读。腊月29日下午2点左右,滑恒从别人家借一摩托车在赞皇县通往西会村方向去的公路上兜风,一去不回,滑恒的同学便骑车前去寻找,在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路段,发现摩托车倒地,滑恒头下枕着一块砖,躺在公路上,随后返回报信,滑恒被拉回并送往石家庄地区医院,等到医院时滑恒右眼已经瞳孔扩散,除身体尚存一丝余温以外,已经是气息全无,虽经抢救,无奈于当日死亡。
滑恒的三姑闻讯赶到其家,一进门就嚎啕大哭,随后就被滑恒附体,借他三姑的口对其父滑海英因参与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所犯罪恶痛斥不已。此时被滑恒附体的他三姑声音也变了,大声地喊叫着:“我要找我爸说话!我要找我爸说话!让他过来!”滑恒的父亲来到跟前说:“你有什么话跟爸爸说吧,我听着。”“爸爸,你以后不要干涉法轮功,法轮大法是正法!你听见没有!”滑海英沉默不语。此时被附体的滑恒的三姑拽住滑海英的脖领子拼命地摇晃着,并大声地重复着:“你以后不要干涉法轮功,法轮大法是正法!你听见没有!你听见没有!!”这时在一旁的滑恒的亲戚(大法弟子)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不赶快答应他!”滑海英似有所悟地说:“我听见了,行,行,行,我答应你。”滑恒的亲戚(大法弟子)接着说:“是不是你也劝一劝他炼法轮功。”滑恒附体说:“人各有志!人各有志!”滑海英随后说:“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跟爸爸说。”“我想要录音机,还有炼动功和静功的录音带。”滑海英说:“行!”(身为大法弟子的滑恒的亲戚在之后对滑海英说:“坚决不能将任何大法的东西随葬,这种行为是对大法的犯罪!其罪如天!”)大法弟子对他说:“你在医院人事不醒时,我给你念《转法轮》中的“论语”你听到了没有?”滑恒附体说:“你给我念书的时候特别舒服,特别舒服!”在滑恒附体的谈话中不时流露出在他有身体时未能得法修炼的遗憾,并对他的家人表示,一旦他要修成,一定会报答他们的。
滑恒附体讲:由于他三姑放不下情,所以他才敢上她的身体。大法弟子看到被附体后的他三姑体力、精力消耗太大,便对他说:“你走吧,我们缘份已尽。如果你不走,我可要发正念了!”滑恒附体忙说:“我求求你了,求求你!你可不要发正念,我害怕!我求求你,让我多呆一会,我4点(钟)就走,到时刻我一时一刻都不多留。”有心的人发现,滑恒入殓的时间正好是下午4点整。
此事在当村的家族中引起震撼。有些大法弟子从7.20以来就不怎么精进了,通过此事,都开始主动寻找大法资料,从而表示要抓紧时间实修。
透过此事的前前后后,我们不难看出,滑恒的死也不过是对那些目前仍在对大法犯罪的人,以特有的方式采取的一种警告。不要把佛对世人的劝善之言当作儿戏,佛是给与了每一个生命充分的考虑时间,以期在法正乾坤的时期摆放自己的位置,大法弟子在深受迫害的同时,用劝善的方式救度着、挽留着被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毒害的人们。可是,一些听从并效忠于江氏集团的人们,把善恶必报的劝告,当作耳旁风,听不进大法弟子的劝善之言,一意孤行,跟随江泽民无知的对大法犯罪,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受到宇宙法理惩罚的只能是自己。这样的事实难道不值得仍在迫害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深思吗?
成文:2002-2-15 发稿:2002-2-15 更新:2002-12-22 4:15:55 AM
• 下一篇:来函照登:干警忠告同行:我亲身体会了善恶有报 2003.4.12 |
• 上一篇: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