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下午1点50分,邹碧华在赶往徐汇区法院途中突发心脏病死亡,年仅47岁。邹碧华多次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导致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残。邹碧华壮年暴死,再添中共官员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实例。
图: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邹碧华遭恶报,
突发心脏病死亡,年仅47岁。
邹碧华,男,1967年1月出生,江西省奉新人。2008年7月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0月任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在邹碧华任职期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非法庭审了赵斌、庞光文、何冰钢、姚远等至少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致使赵斌被迫害致死;何冰刚(复旦大学研究生毕业)等人被迫害致残。
为了掩盖邹碧华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事实,欺骗世人,中共追授邹碧华为所谓的“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邹碧华进行大吹特吹,还于2月25日在上海举行邹碧华所谓事迹报告会。
邹碧华到底是“英雄”?还是“恶人”?请看以下事实,邹碧华担任院长的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是如何践踏法律,残害无辜。
一级警督赵斌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赵斌,男,58岁,山东省潍坊市人。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前,他原是潍坊监狱的一名狱医,警衔为一级警督。2012年春天,赵斌来到上海,在法轮功学员庞光文开办的物流公司工作。2012年4月27日晚,赵斌和庞光文在公司里被警察非法抓捕,公司为他们聘请了多位辩护律师,但均被上海司法机关阻挠。
2012年7月11日,赵斌和庞光文在长宁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其中赵斌被非法判刑四年,庞光文被非法判刑五年。二人不服非法判决,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驳回二人的上诉,非法维持原判。
2013年9月3日,赵斌被劫持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六大队关押迫害。2013年10月19日,赵斌入狱仅46天,就因炼功被殴打致死。
复旦研究生何冰刚遭刑讯致残
何冰钢,男,37岁,研究生学历,上海市“郁文科技”电脑经营部总经理。何冰刚15岁岁时发明了“盲人用电脑有声辅助系统”,获得“第六届上海市亿利达青少年发明奖”、第六届全国发明奖银奖,1994年被保送复旦大学,1998年直升复旦大学研究生。
2010年4月15日,何冰钢被上海长宁区国保“610”特务绑架、刑讯逼供,迫害致残。2011年4月18日,长宁区法院便宣称对何冰刚非法判刑五年。
电脑人才姚远被非法判刑八年
姚远2011年1月月因派发真相资料被上海警察绑架,同年7月被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重判八年。
姚远原为中国工商银行位于珠海科技研发中心的电脑青年技术精英,拥有多项技术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迫离开原工作单位,后辗转来到上海,因其出色的技术能力,受聘于瑞士银行在上海的机构。
经济师踪训勇被严重致残
踪训勇,47岁,本科毕业,原是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沛县支行经济师。因张贴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资料,2010年4月29日在上海长宁区的暂住地被警察绑架,同年11月被上海长宁区法院非法诬判三年六个月。
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他历经了毒打、长时间不让睡觉、打背铐、高压电警棍电击、逼做奴工、用铜版纸制长鞭抽打等二十余种酷刑折磨和经济与精神的迫害,造成颈椎、腰椎、心肝脾肾等严重伤残。
2010年到2012年2月被长宁区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张英二年六个月,杨爱花三年,李玮聆四年,吴小峰三年半,贺美云四年半。
邹碧华追随中共搭上自己性命
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上海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邹碧华任上海长宁区法院院长及上海高等法院副院长期间,甘当中共傀儡,助纣为虐,迫害善良,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社会精英判刑入狱,最终把自己的命也搭上了。希望那些还在替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清醒,不要当中共的替死鬼。(明慧网)
善缘转载自大纪元: 201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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