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我以前在国营企业上班,承包了厂里一个门市,销售本厂产品。我经常要回厂购货,到出纳那儿交钱。有一次交了钱后,出纳给了我找补,我把一扎钱掂了掂,想都没想就塞小皮包里了。
回到门市后我要记帐,清点钱,结果发现多了九百多元,我不敢相信,又重新盘了货,才确认确实多了九百多元钱,这哪来的呢?我隐约觉得可能是出纳少收了我的货款,心里略有不安,不过,很快又被贪欲和兴奋代替了,那时的我整天都在想要发财,当时想:管它呢,又不是我抢的、偷的,钱这个东西当面点清,过后不认,捡到当买到。有了这笔意外之财,我高兴坏了,要知道厂里当时付我的工资一个月才三百块。
后来,出纳果然打电话来询问,说她短了款,已问了很多人了,我当时有些紧张,但家里人也说:不承认,你又不是故意的,谁叫她不点好。于是我“坦然”否认我少付了款……
后来,我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师父教我们做一个好人,做比好人更好的人,在敬读《转法轮》中、在对照“真、善、忍”修自己的过程中,我渐渐地归正着自己的言行,从一个脾气暴躁、心胸狭窄、斤斤计较、贪占便宜却又烦恼多多、顽疾满身的人变成了一个好脾气、遇事为别人着想,快乐、开朗,身强体健的修炼者。我的巨大变化,被所有亲人朋友见证,我真诚对待别人,勤奋努力地工作,在厂里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和赞誉,包括那位出纳。
一天我在学《转法轮》时,突然想起了出纳多给我九百多元的事,心里真切地感到不安,我得了这不义之财损了多少德啊。回忆我在占有这笔钱后,我真的出了很多事:得病、摩托车被偷、掉钱,很倒霉,反过来花的钱真不止九百多。
我很矛盾,心里想,还不还那笔钱呢,那真是一件很丢人的事,现在那件事过去一两年了,大家相处得不错,我去还,别人会怎么看我呢?犹豫了很久,后来又想:那是修炼前做的,现在修炼了绝不会再做这种事,再说我当时也遭了天理的惩罚,以后严格要求自己吧。就这样,我就没想这事了。
可是随着修炼的深入,我又想起这事,师父教我们处处为别人着想,“你老是慈悲的,与人为善的,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所以你炼功要按高标准、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转法轮》)
我想,当时出纳不知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我现在如果怕丢面子,不敢面对这事,不仅自己心理上受煎熬,更重要的是我没做到大法要求的“真”啊。
当时我们厂里集资建房,我们几乎没什么钱了,存折上就一千多元,于是我把这事和家人商量。家人也修炼法轮功,支持还钱。我想不起那笔钱具体是九百几十几了,于是就取了一千元整。第二天,在出纳办公室只有她一人时,把钱还给了她,诚恳地给她道了歉,并说明我修炼大法了,希望她不要被电视、报纸中的谣言所迷惑。出纳睁大了眼睛,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后来她主动找我,说她丈夫请我到家做客,想好好答谢,还感慨地说:“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人。”她说当时短了款,他们俩口子为此吵了架,她也哭过好几次。我听了更加愧疚。如果不修大法,我可能还在干伤人害己的事呢。我婉拒了她的邀请,因为我这样做并不是想图她的回报。
后来我坚持信仰曾被非法关押,出纳在警察那儿为我说过很多好话,警察听了这些故事也对大法弟子生起了敬意。
善缘转载自《明慧周报--中国大陆版 第296期》:201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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