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
根据对大陆30个省、市、自治区的取证和调查结果,“追查国际”确认中国大陆至少有23个省市涉嫌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以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河南、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广州、广西、福建、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等的地区医院和大部分军队及武警医院的器官移植机构均明显涉嫌参与。
一位来自中国东北沈阳市的证人证实,她的丈夫(外科医生)在2003年10月前的两年期间亲手摘取了大约2000名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中共媒体报道:天津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武警总医院肝移植研究所所长沈中阳,“截止2000年10月17日,共完成80例肝脏移植”,“至2005年3月17日,沈中阳完成了第1600例肝脏移植手术,居世界前列”,即:沈在4年零5个月时间内共作了肝移植手术1520例,不仅如此,由其领头的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在2005年一年中,完成原位肝脏移植647例,肾移植436例,肝肾联合移植21例,胰肾联合移植2例,创多项全军和全国之最”,即平均每天做器官移植手术3.03例,如果没有一个庞大的器官活体供应库,所谓“世界前列”是不可能实现的。沈中阳式的 “成就”刊登在许多器官移植医院的网站和中共官方媒体,作为招徕顾客的手段。武警总医院的网页上就赫然写着:“本院供体充足”“肝肾移植规模为世界第一”。
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 和前加拿大国会议员、外交部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7月6日在他们的独立调查报告《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中写道,“根据公开的报告(中国)在2000年至2005年这6年间進行的41500个器官移植无法解释其供体源自何处,……,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的指控回答了这个疑问”。 “ 自从1999年以来,已把大量但具体数字不详的法轮功良心犯处死。他们的重要器官,包括心脏、肾脏、肝脏和眼角膜,几乎同时都被强行摘取,然后被高价出售。”,中共内部一位老军医披露,真实的器官摘取数量是公开公布数量的3-4倍以上,即至少124500个。
1947 年对纳粹分子进行了“纽伦堡审判”,以“反人类罪”对23 名纳粹医生进行了审判,有7名纳粹医生被处以绞刑。为了杜绝这类暴行,1948年颁布了《纽伦堡法典》,制定出严格的伦理法规,即:任何人体实验绝对不允许在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下进行,这部国际公认的法典成为医疗界必须遵循的准则。
自中共1999年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镇压开始,7年来,数百个大型医疗机构里的一个秘密而又庞大医生群体,在中共的群体灭绝政策铁幕下,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系统的进行着从法轮功学员的身体上割取他们鲜活的器官,以高价出售,进行器官移植。数十万被非法关押的健康的法轮功学员当作了器官移植活体供应库,形成了一个由监狱、法院和医院组成的超级犯罪集团。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恶行于3月9日被国际社会曝光后,该犯罪集团加紧进行更大规模的器官移植手术,牟取暴利的同时企图销毁证据。
鉴于此,“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发布首批追查通告,对下述涉嫌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参与器官移植的医院的涉案人(无论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进行追查和取证。根据《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关于防止,反对和惩罚交易人体公约》等国际公约,“追查国际”将汇集所有掌握的证据和事实,依法提交给国际法庭、司法机构与人权组织,依照案例法,“追查国际”誓言将通过国际上一切可能的渠道寻求对每一个涉案人的起诉和法律审判。
与此同时,“追查国际”密切注意到,是中共的邪恶制度使一些医生走上了犯罪道路成为群体灭绝政策的帮凶。在当前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压力下,中共一定会使出惯用的流氓手段,极力销毁证据,其中参与过的医生、护士及一切知情者,都将是目前处于危机之中的中共的灭口对象,随时将成为中共的替罪羊,其生命处于十分危险之中,“追查国际”希望下述涉案人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世,为了你的未来和家人,尽快联系本组织,揭露中共黑幕,抓住这难得的最后立功赎罪的自救机会。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
中共半个多世纪以来罪行累累,是中华民族的灾难之源。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引发中国大陆一千一百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自救,脱离中共的人数每天达2-3万人;“审判中共国际司法委员会”于2005年6月15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宣告成立;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恶行曝光后,国际社会同声强烈谴责,强调必须惩罚这种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罪恶,极大的震慑了中共高层,中共崩溃在即。自2003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案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27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正式起诉,“追查国际”已启动“全球监视追踪系统”,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活体器官摘取和移植的直接、间接责任人,无论天涯海角,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严惩凶手。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举报、收集、保存下述嫌犯的罪证及嫌犯非法牟取的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情况。鉴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器官移植手术依然在中国大陆隐秘而大量的进行,再次重申,对于知情者愿意在2006年9月30日主动交代事实,联系本组织,“追查国际”将酌情给予立功赎罪机会。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2006年7月20日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617-325-3481;传真:617-325-8729;
P.O. Box: 365506,Hyde Park, MA, USA 02136
网址: http://upholdjustice.org, http://zhuichaguoji.org
全球各地法轮功学员控告中国前国家领导人江泽民一览表
(2000年8月--2006年1月)
• 江泽民及其打手在多个国家被法律起诉判刑,罪名包括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其它反人道罪行(截止到2005年12月)
被告 |
起诉地点及机构 |
起诉时间 |
被告罪行 |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 北京 | 2000年8月29日 | 违反国家宪法 |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 联合国酷刑委员会 | 2002年10月17日 | 酷刑迫害法轮功 |
江泽民 | 美国 | 2002年10月22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曾庆红及610办 | 国际刑事法庭 | 2002年10月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 比利时 | 2003年8月20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 | 西班牙 | 2003年10月15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 台湾 | 2003年11月17日 |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
江泽民等16名中国官员 | 德国 | 2003年11月21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 | 韩国 | 2003年12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 | 加拿大 | 2004年3月 |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 |
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 | 希腊 | 2004年8月5日 | 酷刑、虐待罪 |
江泽民 | 新西兰 | 2004年10月 | 酷刑罪、残害人群罪 |
江泽民 | 澳洲 | 2004年9月 |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
江泽民、罗干 | 波利维亚 | 2004年11月 |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 |
江泽民、李岚清、罗干 | 智利 | 2004年11月 |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 |
江泽民、李岚清 | 荷兰 | 2004年12月 |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 |
罗干 | 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 | 2003年9月8,11,16,18日 | 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
周永康(公安部长) | 美国 | 2001年8月27日 | 酷刑虐待、非法监禁、反人类罪 |
李岚清 | 法国 | 2002年12月4日 | 酷刑罪 |
李岚清 | 加拿大 | 2004年11月 |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
刘淇、夏德仁 | 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 2002年2月7日 | 滥施酷刑、残忍、反人类罪行 |
赵志飞(湖北610头目) | 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 2001年7月1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
吴官正 | 塞浦路斯 | 2003年10月2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
潘新春(中领馆副领事) | 加拿大(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 2003年8月1日 | 诽谤罪 |
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 法国 | 2004年1月28日 | 煽动屠杀和迫害罪 |
《华侨时报》 | 加拿大 | 2001年11月1日 | 诽谤和煽动仇恨 |
《星岛日报》 | 加拿大 | 2001年12月19日 | 诽谤、过失及煽动仇恨 |
所有参与迫害的之中共官员 |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 2004年2月 | 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 |
《侨报》《星岛日报》 | 美国 | 2002年5月23日 | 挑起仇恨和诽谤 |
刘京(公安部副部长) | 加拿大 | 2004年3月11日 |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
王渝生(中国反邪教协会理事) | 瑞士日内瓦 | 2004年4月16日 | 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 |
薄熙来(原辽宁省省长) | 美国 | 2004年4月22日 | 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
王太华(安徽省委书记) | 美国 | 2004年5月24日 | 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
王旭东(前河北省委书记委书记) | 美国 | 2004年6月21日 | 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
赵致真(原武汉市电视台台长) | 美国 | 2004年7月14日 | 教唆酷刑、教唆仇恨 |
陈至立(国务委员、前教育部长) | 坦桑尼亚 | 2004年7月19日 | 酷刑、虐杀罪 |
李长春(政治局常委) | 法国 | 2004年7月2日 | 酷刑罪 |
王茂林(中央"610办公室"主任) | 加拿大 | 2004年11月 | 酷刑罪、非法拘留 |
黄菊(前中国国务院副总理) | 爱尔兰 | 2004年11月 | 酷刑罪 |
贾庆林(前北京市委书记) | 奥地利,西班牙 | 2004年9月 | 酷刑罪 |
苏荣(甘肃省委书记) | 赞比亚 | 2004年11月 | 酷刑罪、反人类罪 |
郭传杰(中国科学院610主任) | 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 2005年2月 | 酷刑罪、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李岚清、罗干、中国驻日本大使馆 | 日本 | 2005年4月12日 | 群体灭绝罪、诽谤罪 |
江泽民、610办公室负责人李岚清、罗干、刘京 | 瑞典 | 2005年6月13日 | 参与谋杀、酷刑和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
“610办公室”及罗干、周永康、刘京、许永跃 | 比利时 | 2005年7月19日 | 骚扰罪 |
徐光春(河南省委书记) | 美国(世界人权组织的刑事诉讼) | 2005年7月21日 | 酷刑罪、群体灭绝罪 |
李元伟(辽宁凌源监狱分局局长) |
法国 | 2005年7月 | 酷刑罪 |
贾春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丹麦 | 2005年8月 | 酷刑罪 |
林炎志(吉林省委副书记) |
加拿大 | 2005年10月 | 反人类罪 |
黄华华(广东省省长) | 加拿大、美国 | 2005年10月 | 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
张德江(广东省省委书记) |
澳洲 | 2005年11月 | 酷刑罪 |
罗干 |
阿根廷 | 2005年12月 | 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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