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他山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面临着随时都会被终止,这从最近明慧网的报道中可以看出来。

重新开庭为哪般?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的评论文章《周向阳、李珊珊案重新开庭说明了什么》中提到,天津东丽区法院违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李珊珊后,遭到家人和律师的控告,法院不得不作出重新审判的决定。中共迫害法轮功本身就是违法的,借用法律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更是违法。按照惯例,这类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例都不会重审,可是如今周向阳夫妻的案件却重审了。文章分析法院被迫重新非法开庭时提到两点:一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幕后人员都在纷纷为自己留后路;二是法官非常害怕因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而被告上法庭。

检察院两次打回涉及控告江泽民的案件

就在同一天明慧的报道中,还有这样的一个案例。说的是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因为起诉江泽民,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警察李军、马明朗等人,先后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高建平、卫宁菊、吴金兰。最近利通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将高建平、吴金兰、卫宁菊等人的所谓“案子”提交到检察院,但两次都被检察院打回。

全国第一起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控告人是北京的王杰,和香港的朱柯明。仅仅因为控告江泽民,朱柯明被枉判了五年,而王杰则被迫害致死。放在以前,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都会被认为是严重的政治事件,只要公安局立案,检察院哪敢不受理!可现在,检察院将涉及诉江的所谓“案子”打回去两次。现在这个形势,管你诉江不诉江,谁也不愿意接手迫害法轮功的案子了。

公诉人:没话可说,希望从轻发落。

三月十八日明慧网报道中说,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金升。公诉人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进行非法起诉。律师有理有据的予以驳回。法庭上,律师还明确提出警察对张金升刑讯逼供的事实,为张金升作无罪辩护。

当公诉人拿出光盘进行诬陷时,张金升要求当庭放映。公诉人不想播放,但是在法官的要求下,不得不当庭放了起来。光盘上净是“起诉江××,全球公审江××,给翟红军的一封劝善信,解体党文化”等内容。律师就光盘内容作出辩护:“这些没有一样是有罪的,相反这些东西恰恰说明大法弟子的大善之举。” 最后,法官问公诉人:“公诉人,你还有什么话说吗?”公诉人回答:“没话可说,希望从轻发落。”

法庭上那么多人都静静地听着,大家心里越来越明白,张金升确实无罪。让人惊异的有两点:法庭上播放法轮功学员制作的光盘。法轮功的真相都是客观真实的。象这张光盘,里面不但有起诉江泽民的内容,还有法轮功学员对迫害者进行劝善的内容,这不正证明了法轮功学员无私无我的境界吗?另一点是公诉人最后的回答“希望从轻发落”。显然公诉人这时已经明白了真相,他不想为中共迫害法轮功背黑锅。大家知道,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只要法轮功学员坚持自己的信仰,公诉人就得站在中共的立场上进行恶意的指控,因为这涉及到公诉人的政治立场问题。然而,这个公诉人竟然在法轮功学员张金升完全否定迫害、坚定修炼法轮功的情况下,为法轮功学员说出“希望从轻发落”的话,这种现象发人深思。

类似于当庭释放的“判决”

明慧网三月二十九日的报道“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第三次开庭 蔡素平二周后回家”中说,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第三次对法轮功学员蔡素平女士开庭,律师再次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最后法官宣读所谓“判决书”,判八个月;然后通知蔡素平的丈夫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回家,几乎是当庭释放。

这个法官为何要这样判呢?就现阶段来讲,中共非法逮捕了法轮功学员,又超期关押了,它要找个理由判一下。对蔡素平判决的期限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法官判八个月,尽可能为自己参与迫害法轮功退卸了责任。

法院不管 检察院退卷 公安局只好放人

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网上报道的“法院不管 检察院退卷 公安局只好放人”,更能说明问题。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晚七点多,山西省侯马市法轮功学员李美玲在贴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十月三十日,检察院将她非法批捕,企图对李美玲非法判刑。然而,案子到了法院,法院不管,退回检察院。检察院又问司法局,司法局也不管。于是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公安局。这时李美玲已经被非法关押半年,公安局只好办成将李美玲拘役半年。李美玲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回家。

这是最近三天明慧网报道的几起关于法轮功的案件。这就是公检法及其主管部门人员对法轮功的态度。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正在被制止当中,中共的迫害已经到了随时被终止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