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两名提告江泽民等3名前中共高层的民事索偿案件的法轮功原告朱柯明与傅学英,
联同数十名法轮功学员,由中环遮打花园游行前往高等法院,并在高等法院前举行新闻发布会,
宣布香港高等法院今年8月9日已书面裁定给予诉江案原告“在司法管辖区外送达的许可令状”,
亦即是批准了在中国大陆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件。(摄影:郑丽驹/大纪元)

【新生1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香港两名法轮功学员原告以酷刑等罪提告江泽民等3名前中共高层的民事索偿案件,目前正在向前推进。香港高等法院已于今年8月9日书面裁定给予原告“在司法管辖区外送达的许可令状”(Leave to serve out of jurisdiction)。目前原告律师已依法备妥法律文件的中文翻译,并经法院审阅后底定。法轮功学员期望香港法院信守司法公义,排除一切干扰,尽快将有关法律文件委托内地法院送达3名被告。



“在司法管辖区外送达的许可令状”的法庭盖印副本,共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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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法轮功原告朱柯明与傅学英,今年6月28日向高等法院提告前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前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和前政法委书记罗干,指控他们触犯酷刑、伤害、非法监禁、滥权等罪,要求民事赔偿。由于这宗诉江案发生在中共政权控制下的香港,故备受各方关注。

法律文件中译本已备妥

昨日下午,两名法轮功原告朱柯明与傅学英联同数十名法轮功学员,由中环遮打花园游行前往高等法院,并在高等法院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香港高等法院今年8月9日已书面裁定给予诉江案原告“在司法管辖区外送达的许可令状”,亦即是批准了在中国大陆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件。目前法律文件的中文译本也已经依法备妥,等待香港高等法院按照香港1999年与内地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委托中国高级人民法院将法轮功原告的民事索赔诉状送达3名被告。依该规定,受委托方也就是中国高级人民法院必须送达法律文件给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



(摄影:郑丽驹/大纪元)

中环遮打花园准备出发,游行往金钟高等法院。
(摄影:郑丽驹/大纪元)

案件检验香港司法独立

诉江案原告之一的朱柯明高度赞扬香港法院8月9日的域外送达裁定是勇敢和正义的举动,并表示非常感谢。他说:“香港高等法院能够忠于司法、维护正义不受任何干扰的作出此决定,不但维护了司法的公正、维护了正义,同时也维护了香港高等法院司法独立的名誉,是正义之举、大善之举。此举不但为世界作出了榜样、为香港增加了信心,而且也为所有相关人员增添了功德和福份。这必然引起国际社会和香港民众的广泛关注、赞许和期待。”他希望高等法院在这一案件上越做越好,“这不但是对香港‘一国两制’和司法独立的检验,而且也是对中国民主、人权、法制以及政府信用的检验”。

朱柯明透露,自2000年8月在北京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第一次递交诉江的《申诉状》后他随即被非法判刑以来,这已是他第八次提出有关的控告。他接着说:“我真心希望全世界的各界人士都来关心和关注这持续将近8年之久并付出惨痛代价的诉江案进程,同时也真诚的希望胡锦涛、温家宝政权能够客观勇敢的面对法轮功在中国遭受镇压和迫害的这一全世界都在关注的问题,迅速抓捕和法办江泽民等一切迫害元凶,彻底结束对法轮功持续8年之久的镇压和迫害,还法轮功一切公道与清白。”

另一原告傅学英也说,非常高兴案件在向前推进:“我觉得对众多仍在中国大陆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是一个很大的鼓舞,……高等法院能作出这样的决定真的非常了不起”。



(摄影:郑丽驹/大纪元)

促高院排除干扰落实裁定

香港法轮佛学会发言人简鸿章促请高等法院尽快落实8月9日的裁定,“希望香港法院能够信守司法公义,排除一切干扰,尽快将诉江案的法律文件送达3名被告”。

他向中国当权者重申法轮功学员反对迫害的诉求:“第一,释放所有法轮功学员;第二,严惩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等镇压元凶;第三,赔偿一切由于镇压造成的包括死亡等损失;第四,立即停止镇压。”

这次香港法院作出诉江案可在域外送达法律文件的决定,是海外法轮功团体诉讼得以成功直接进入中国大陆,震动江泽民集团的法律动作。在此之前,澳洲法院在11月份已作出中共商业部长薄熙来犯酷刑罪成立的缺席判决。紧接着,西班牙宪法法院也接受了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罗干触犯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的刑事案件,并已下令正式进行调查。

镇压元凶必须接受审判

简鸿章说:“这些海外法院接踵而来的正面结果,是顺天应人,我们下一步的努力,是要让这些双手沾满血腥的被告,负起法律责任,令迫害尽快停止。”他强调: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必须接受审判。



(摄影:郑丽驹/大纪元)

(12/11/2007 6:4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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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议员:诉江案直接挑战中共 意义非凡

【新生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真香港报导)香港主权移交10周年前,香港法轮功学员成功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前中共领导人及高官江泽民、李岚清、罗干 3人犯下酷刑罪等,案件将于11月8日开庭,引起外界广泛关注。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全球公审江泽民江大联盟成员冯智活牧师,对诉江案可以在香港进行感到既兴奋又意外。他表示,在中国土地透过法律直接挑战中共权力,意义非凡。他并相信,案件警惕世人善恶有报,那些以为可以逃过惩罚的人终将受到应有的报应。

今次诉江案是法轮功在全球第17个地区的第18个诉讼,也是亚太地区的第6个“法轮功诉江案”。冯智活指,案件开创香港透过法律维权先河,意义非凡:“政府他们做的事情以为可以逍遥法外,现在证明不是想像中那么容易,一方面是对现有人士一个警惕,另一个防止将来人滥用职权。”

案件受人关注的是首次在香港举行审理。冯智活对香港可以诉江也坦言非常意外,因为香港作为中国的地方,在香港可以透过法律直接挑战中共最高层权力,是以前没有想到的,今次绝对是一个突破。

他说:“案件直接挑战中共的权力,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虽然审理结果尚未知道,但起码有一个控诉的可能在里面,案件的受理需要搜集很多证据、证人,绝对不简单,而在香港可以从下起诉中共,是很特殊、很突破的事情。”

对国内震动巨大

这宗香港诉江案本身会涉及向3个被告送达法律文件的问题,虽然香港和中国有相互司法协助的约定,但是对于这个具有高度政治敏感的案件,香港和大陆能否“依法行事”,冯智活认为香港法院除了个别人可能受到一些政治影响外,可以有八成的机会“依法行事”。但大陆可能很难讲,但他相信案件对大陆所引起的震动不简单。

他说,一方面可以给中国人有希望,给做错事的人很大的警惕,这个很重要。另一方面,也让人重视善恶有报的天理,报应是会出现的。那些认为可能幸运地可以逃过的人,未必可以逃避。正义可能很快得到彰显。

推动国际法庭惩办恶人

虽然历史上独裁者也都被绳之以法,但是法轮功团体控告发起这场迫害的江泽民及其它中共官员,要求将元凶绳之以法,多因为政治现实或是法律上的技术漏洞没有实际的法律效果,冯智活表示这的确是现在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国际法庭没有真的发挥作用,一个国家元首做错事情,没有正式的渠道可以起诉他。即使被判有罪,也很难将他真正绳之以法。”

但他说,诉江案的意义不只是在法庭,对道德的意义很重大,识想一个国家的元首被判有罪他还能坐这个位置?“这个判决不可以忽视,我冀望国际法有进步,说不定这件事可以推动国际法的进步,完善这个制度。”

冀胡温法办江、李、罗

法轮功从2002年到今年香港的提告的诉江案,都是直指江、李、罗三人为元凶,对于胡、温则是要求法办这三人,不要做替罪羊,冯智活赞成这种做法。他说,胡温是现在的中共领导人,他肯定很大压力。“我想某程度上他们都想申张正义,某程度上他们想向好的方面改善。但由于他的位置和影响力去改,所以继续希望他们可以努力,这个事情都可以帮助他们有更大的助力去帮助改革”。

他并笑言,胡锦涛七一访港,如果有记者当面问他诉江的问题都很惨,这个都是天意来的:“可以见到香港很特殊,法轮功很特殊,老天都在上面看着。这是给胡开眼界,体现香港的情况的机会。”

(6/30/2007 2:4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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