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四月五日】(明慧记者李静菲采访报导)诉江案原告律师泰瑞•玛什(Terri Marsh)博士控告中央电视台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中扮演重要角色一案,目前仍在审理之中。被告方曾于二零零六年四月向法庭提出撤销此案,被法庭驳回;又于二零零七年一月提出抗辩,原告律师于三月中旬做出回应。这场针对中共最大的宣传机器的民事诉讼案已引起法律界、普通民众及中共高层的关注。
诉江案原告律师泰瑞•玛什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诉江案原告律师、人权法律协会美国执行长泰瑞•玛什(Terri Marsh)博士向美国纽约第七区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控告中央电视台在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功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以及涉嫌犯下的罪行。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受中共控制的所谓“全国律师协会”以“法庭之友”身份向法官请求撤销此案,法官五月六日驳回“全国律师协会”的请求。中央电视台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七日再次提出抗辩,原告律师于三月中旬做出回应。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这场针对中共最大的宣传机器的民事诉讼案已引起法律界、普通民众及中共高层的关注。
玛什律师奉劝中央电视台及其它直接或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和媒体从业人员,在审判来临之前认罪并悔过,以减轻将来可能面临的法律处罚。
以下是泰瑞•玛什律师就起诉中央电视台民事诉讼案接受明慧记者的专访:
记者:泰瑞•玛什律师,我们知道过去几年来,您代表法轮功学员起诉了江泽民、罗干、李岚清、薄熙来、王旭东等非法下令镇压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层,我们也知道您也许还会控告那些直接参与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警察、六一零人员或是国安人员。可是为什么以酷刑和群体灭绝罪对中央电视台提出控告呢?
玛什律师:其实早在二零零二年,我代表法轮功学员在芝加哥起诉江泽民之后不久,就决定控告中央电视台。根据我所做的调查研究以及一些曾在中国大陆遭受迫害现居海外的法轮功学员提供的证据,我意识到中央电视台在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功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纳粹德国的宣传部长戈培尔所起的作用非常相似。
记者:很多中国人没有听说过戈培尔。您能否具体解释一下?
玛什律师:约瑟夫•戈培尔是个臭名昭著的人,他在第二次大战期间,由希特勒任命主管反犹太人的舆论宣传。有关舆论宣传在纳粹德国针对犹太人的大规模群体灭绝中所起的作用。戈培尔曾发表过这样的言论:他在一九三四年纽伦堡集会上说,德国之所以能够消灭犹太人就是因为那里的民众接受了纳粹的舆论宣传。
在大屠杀之后,美国、英国等几个同盟国设立了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那些对犹太人犯下种族灭绝罪的德国纳粹罪犯进行审判。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法庭,任何国家元首或前任国家元首在此都不能享有特权。
法庭对那些下令、发动、策划或参与种族灭绝罪行的嫌犯进行审判,一些罪犯被送上了绞架,一些在审判之前认罪的人,则受到从轻处罚,被判有期徒刑。所以我在这里敦促在中国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罪犯们能够在审判来临之前就认罪并悔过。
记者:在中国,包括中央电视台工作人员在内的很多参与媒体宣传的人认为他们并没有直接参与这场迫害,您对此有何看法?
玛什律师:在纽伦堡审判中,戈培尔的帮凶纳粹宣传喉舌朱利叶斯•施特赖谢尔(Julius Streicher)被处以绞刑,其罪行与中国大陆的中央电视台对法轮功的仇恨宣传一模一样。
我们来看一看,在施特赖谢尔被送上绞刑架之前法官是怎么说的:
“与其他同谋相比,施特赖谢尔也许并不是那么直接的参与对犹太人的犯罪,然而,施特赖谢尔的罪行是他使这些罪行成为了可能。如果没有施特赖谢尔等人,这些罪行就不会发生,如果没有施特赖谢尔的宣传,就不会有人追随希特勒参与屠杀犹太人。”
“他犯下的罪行可能比其他被告的罪行更大,更有影响力……这些充满仇恨、残忍、谋杀、颠倒黑白的宣传几乎使所有人都受到了毒害。”
中国人民有必要了解这些,特别是那些参与抹黑法轮功宣传的人。中央电视台涉嫌犯下了与已被处决的那些纳粹战犯一模一样的罪行,因为如果没有央视和其它宣传机构的仇恨宣传,在中国就不会有多少人跟随江泽民、罗干的和李岚清等参与迫害法轮功。
记者:不少中国人还有这样的想法,这是他们的工作,而且他们这样做也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您的看法如何?
玛什律师:不仅那些直接参与宣传反法轮功的人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处罚:入狱、长期服刑、甚至是死刑。关于那些以各种形式参与屠杀犹太人的纳粹罪犯,纽伦堡法官在法庭上是这样说的:
“大多[纳粹]被告都在法庭上表示,他们有良好的人品,是好家长,并努力工作,好像这些在某种程度上能为他们在种族灭绝犯罪中扮演的角色做以辩解。这些被告共同的辩解就是他们当时的行为符合德国的法律。但我们知道,德国法律在一九三三年以后就变成了希特勒的意愿。另外一项无效辩护是:他们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这个辩护是不成立的。事实上执行政府或上级命令也不能解脱他犯下的罪行所应承担的责任。”
从更广义上讲,这些被告总是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那些策划大屠杀的人责怪参与实施大屠杀的人,并让他们负责。而那些帮助掩埋[犹太人]尸体或参与掩盖屠杀罪行的人却把责任推给那些策划灭绝和屠杀的人。宣传喉舌总是设法使自己摆脱罪责。那些执行大屠杀的人辩解说,他们只是执行命令。我们听了他们的说法之后,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要么没有人负任何责任,要么所有那些参与这场罪行的人都是有罪的。而后者正是我们今天所得出的结论。
记者:您是要求美国法庭判处中央电视台的高层官员死刑或绞刑吗?
玛什律师:不是的。这是一起民事诉讼案,而不是刑事案件。我们没有要求法庭做出刑事处罚,比如判刑或死刑,我们也没有要求对中央电视台的高层官员处以绞刑。我们要求法庭宣布中央电视台在这场迫害中所起的作用。我们要求法庭认定原告提出的中央电视台对这场迫害负有责任的指控。具体指控如下:
中央电视台伙同其它方策划、煽动、命令、授权、挑起或怂恿并教唆警察、劳教所人员等对原告的迫害。因为中央电视台刻意制作、播放和散布宣传材料,旨在挑起、怂恿并教唆、授权、命令或煽动对原告进行非法逮捕、肆意关押和严重的精神与肉体折磨。
中央电视台在中国所播放的宣传节目具体包括天安门广场自焚、以及一系列杀人案等。中央电视台制作的这些节目和其它宣传材料具体由中央电视台加工用以配合中共中央和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向警察和劳教所人员散布、唆使他们迫害和“转化”法轮功学员,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精神信仰。一些节目突出强调有必要使用酷刑和暴力转化法轮功学员。利用这种办法,中央电视台煽动、协助并配合那些从事“转化”工作的人任意逮捕、关押、施用酷刑和非法谋杀法轮功学员。
除此之外,中央电视台还变相干扰在纽约举办的新唐人电视台新年晚会。这尤其严重,因为他们不但阻止人们了解有关中国的真相——中国传统舞蹈和音乐的华丽壮观,道德品行及五千年文明历史的精髓,而且他们还阻止中国人了解法轮功真相。正如周世宇博士在美国国会作证时指出:
“中共的最终目地就是维护其集权政权,控制全世界的中文媒体市场已经成为中共维持其影响力,控制世界各地华人的公开言论和个人观点的一个需要。如果准许中国人民了解中国的真相,如果他们有机会了解中共的真相,最重要的是了解法轮功真相,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就会终结,中共或是改变或是崩溃。”
记者:目前这个案子进展如何?
玛什律师:被告中央电视台目前没有履行责任,也就是说它们既没有提交任何辩护材料,也没有提交反对此案的动议。
为什么呢?非常清楚,就象被指控的那样,他们知道自己“有罪”,如果他们对此案做出回应,那么将被强制服从法庭的裁决,对指控的罪名负责,被判有罪。
就象江泽民、罗干、薄熙来、王旭东以及其他许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一样,被告中央电视台害怕进入审判程序,因为它知道必将败诉。由于惧怕,中央电视台及其它被告都试图凌架于法律之上,通过外交渠道撤消这些诉讼案。如果他们的外交手段失败,他们就单方面接触负责处理这些案件的法官,寻求撤案,不通知原告和原告的辩护律师。如果这些手段都不能奏效,他们就通过他们的同伙提交法律文件,试图撤销这些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中国律师协会”代表中央电视台递交了好几份文件,我们做出回复,要求法庭拒绝接受中国律师协会第三方提交的文件,不仅因为这不符合联邦民事程序规则(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的要求,而且作为这场迫害的协同者,他们与被告中央电视台是一伙的,中央电视台本身就没有履行责任,没有向法庭提交证据推翻原告所控事实的抗辩。
第一回合我们已经赢了,第二回合是回他们向法庭呈交的文件,我们列举了二十个理由。不管法官接不接受他们的请求,法律是在我们这边的。
被告非常明显的暴露出他们的恐惧。他们知道他们正在失去法律阵地,而且他们也开始意识到中共正在土崩瓦解,面临崩溃。
记者:您希望通过这个诉讼案向中国的民众传递什么信息?
玛什律师:第一,我希望中国人能够了解中央电视台制作的这些节目,另外也包括人民日报、地方电视台、网站所做的抹黑法轮功的宣传都是不真实的、是编造的,就像当年纳粹德国制作的抹黑犹太人的资料和照片一样,目的是使对犹太人的迫害能够站的住脚。
第二,我觉的对中国人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这个案子其实应该在中国而不是在美国审理,像江泽民、罗干这样的罪犯,以及中央电视台,都应该在中国受审。我希望中国人民要求审判他们,审判应该在中国刑事法庭进行。
记者:在海外起诉中共官员的其它诉讼案进展如何?
玛什律师:我们有一个协调完善的国际法律小组,这个法律小组已经在全球范围起诉了江泽民、罗干、李岚清、薄熙来、周永康、王旭东等中共官员。我们的这些案件目前进展很好。
目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已在全世界至少十五个国家受到起诉。中共驻外使领馆及官员在九个国家因针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人身攻击、毁损财产、计划性骚扰、诽谤、诋毁诬蔑等受到了控告。六一零办公室及其头目在二十三个国家受到了控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官员在十九个国家受到了控告。有四个国际组织分别对江泽民、罗干、曾庆红、李岚清,六一零办公室以及所有参与迫害之中共政府官员提出了控告。
从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七年,法轮功在全球有五十多个诉讼案,目前至少有三十个国家超过七十名律师帮助法轮功学员的这些起诉案,其中最著称的是诉江案,遍及全球十五个国家,包括刑事和民事诉讼,在全世界引起很大反响。
全球各地法轮功学员控告中国前国家领导人江泽民一览表
(2000年8月--2006年1月)
最近,一个澳大利亚法庭做出裁决,起诉江泽民的案件可以继续进行。当法庭做出有利于法轮功学员的裁决时,一名中共大使馆官员摔门冲出法庭。在西班牙和阿根廷,法庭也做出了有利于法轮功的裁决。在美国和加拿大我们有好几个案子已经胜诉。
我起诉江泽民、王旭东、薄熙来、赵志飞、赵致真、周永康、叶小文、黄华华和中央电视台,是因为他们不仅犯有反人类罪,对我们这些诉讼案中的原告犯罪,而且对我们人类的道德、精神和根本原则“真善忍”犯罪。
我们知道两千万人已经认清了中共的谎言,拒绝继续与其为伍。
最后我希望每一个中国人面对法轮功的真相、法轮大法所倡导的“真善忍”的原则,都能敞开心扉。
相关链接:
• 加拿大著名律师指证中共迫害法轮功(图) 2006.9.22
• 律师玛什谈媒体煽动之罪(图) 2004.10.19
成文:2007年04月05日 发稿:2007年04月05日 更新:2007年04月05日 17: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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