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微言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讯】据明慧网报道,近期中国新增10起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的案例,共包括安徽、内蒙古、重庆、四川、山东、江苏、吉林、辽宁、广西9省(直辖市)16人,其中13人平安回家。

越来越多的检察院、法院人员和律师明白了“法轮大法好”,不再参与迫害。

例一:法院退案 检察院不起诉 合肥时军回家

时军,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下午在当地租房处被绑架,之后在黄山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十个月。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时军被非法起诉至法院。

随后,律师唐志伟到黄山区法院要求阅卷,被拒绝;三月二十日,律师又给黄山市及区法院邮寄了紧急辩护意见和取保候审申请,未被采纳。黄山区检察院决定延期审理,四月六日重新起诉至法院,并告知五月四日对时军非法庭审。

五月四日当天,唐志伟及另一位律师到黄山区法院、检察院交涉。律师从法律和道义的角度善意告诉办案人员:法轮功教人向善,新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不是法律[1],各地律师对类似案件提出的法律意见,全国各地如合肥市等检法两院都予以采纳,已有多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子被撤诉,做不起诉处理。

在法轮功学员邮寄信件、国外电话讲真相和律师不断催促下,两周后通知律师,时军将于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二点半无罪释放。时军于五月二十二日下午被亲友接回家。

例二:检察院未予批捕 户外炼功者白彦宾回家

白彦宾,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早晨,白彦宾穿着炼功服在室外广场炼功、打横幅,被警察绑架。当天上午,二十多名国保警察闯入其家中,抢走电脑、手机及三百多元真相币。

白彦宾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到期时,家属去拘留所要人,被告知已转为刑事拘留,此后白彦宾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五月十二日,赤峰检察院不予批捕,白彦宾平安回家。

例三:被非法关押50多天 广西曾凡凯无罪获释回家

曾凡凯,广西桂林市荔浦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曾凡凯在蒙山县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警察当天把他拉到荔浦县,闯入他家非法搜查,之后将其非法关押至蒙山看守所。

曾凡凯被关押五十多天后于五月十一日被无罪释放回家。

例四:重庆合川检察院不予批捕 法轮功学员向林回家

向林,四川广安法轮功学员,原华蓥市渠江水泥厂工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向林在重庆法轮功学员祝跃辉的家里被合川区国安大队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合川五尊洗脑班[2]遭迫害一个月,三月二十八日被转到合川区看守所。

重庆合川区国安大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构陷案卷递送到检察院。检察官没有延续国安大队的违法操作,依法审查案件,认为证据不足,向林无罪。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重庆合川检察院对向林不予批捕,向林结束了两个多月的非法关押,平安回到家中。

例五:山东邹平县检察院不予批捕 赵红伟被无罪释放

赵红伟,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人,家在黄山办事处东景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赵红伟外出讲法轮功真相遭人恶告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至滨州市看守所。

邹平县国保警察将构陷她的材料送邹平检察院批捕科预谋批捕,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赵红伟于四月二十二日被无罪释放回家。

例六:检察院两次退卷 不予起诉 曹菊蓉等四人获释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国保大队联合当地派出所及防暴警察一次性绑架当地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其中王凤英、陈以新、曹树兰,曹菊蓉、胡学华、姜启国、任秀丽七人被非法批捕。

十一月二十九日,高坪区国保大队将构陷他们的案卷送到高坪区检察院。高坪区检察院两次将他们的构陷案退回高坪区国保大队,第二次退卷后予以不起诉。

二零一七年四月中旬,曹菊蓉、胡学华、姜启国、任秀丽四人在南充华凤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六个多月后,被无罪释放回家。(其余三人无罪释放后又被劫持到洗脑班[2]尚未回家)

例七:检察院认定原定罪行不符 穆晓梅被无条件释放

穆晓梅,吉林省乾安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与董艳华、杨玉芝三人一同被长春锦城派出所警察绑架。董艳华、杨玉芝被劫持到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当晚,派出所欲将穆晓梅送进长春苇子沟拘留所,被明真相的拘留所人员拒收,穆晓梅被劫回派出所。

第二天上午,副所长刘辉勾结医院为穆晓梅检查身体,再次把她强行送进拘留所关押。

一月二十日,穆晓梅被劫持到长春第四看守所。穆晓梅坚持修炼法轮功没有错,不配合非法审问,始终“零口供”。家人为她聘请了律师。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检察院以“原定罪行不符”,将穆晓梅无罪释放。

例八:检察院多次退卷 公安重侦 大连杨淑玉平安回家

杨淑玉,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因写《刑事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辖区锦绣派出所抄家并绑架。

其案子被沙河口检察院多次退卷,公安重侦后,历时一年多,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杨淑玉平安回家。

例九:法院二审撤销原判 看守所开证明释放张素芳回家

张素芳,江苏省盐城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七月九日,张素芳在集市讲法轮功真相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非法开庭,一审判决二年,张素芳不服,上诉至中院。

在二审法庭上,张素芳当庭自辩,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即使按照中国现行法律也完全合法[3],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中院刑事裁定。三月十三日,送往看守所的裁定书上写道:

“张素芳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如下:一、撤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2016)苏0903刑初261号刑事判决;二、发回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二审法院最后判决,“没有证据(能证明张素芳有罪)”。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鉴于盐城市中级法院裁定,盐城市看守所开证明,无罪释放张素芳,张素芳当天晚上回到家中。

例十:检察院退卷 江苏句容市曲背香平安回家

曲背香,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一日前后,曲背香被骗去华阳派出所办理手续,结果被扣留,相关人员说她去年的事情还没有结束。

曲背香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被句容市国保大队、华阳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句容郊区一个秘密地点隔离关押,遭受非法审讯,被辱骂、殴打、“熬鹰”(不让睡觉)。在七至十五天的囚禁期间,她一直被双手背铐,每天只有一点水、一小片面包维持生命(警察欲通过饥饿迫使她放弃信仰)。

十五天后,曲背香被劫持到镇江市看守所,关押32天后放回家。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曲背香被警察哄骗到华阳派出所遭勒索五千元,说是取保候审。后警察不断上门、电话骚扰,曲背香被迫离家。二零一六年年底曲背香回家。

二零一七年二月初,句容市华阳派出所给曲背香寄信,通知取保候审期限已到,可以去银行取钱。三月十一日前后,曲背香到银行取钱,工作人员说要到华阳派出所签字认可才能取钱,曲背香随即去华阳派出所办理手续,没想到被派出所扣留,之后被刑事拘留。

检察院去看守所了解了情况,几天后检察院退卷,曲背香被转为行政拘留。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曲背香被无罪释放。

据明慧网消息统计,从二零一六年上半年至今,中国已有山西、河北、辽宁、江苏、北京、黑龙江、广东、天津、安徽、山东、内蒙古、四川、重庆、湖北、河南、吉林、广西共17个省、直辖市出现无罪释放甚至当庭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约二十一万人北京两高实名控告江泽民,诉状妥投;二零一三年年底当局废除了迫害法轮功最常用的劳教所,并将其内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全部释放。显然,现政权反对迫害法轮功。

如今在中共高层,迫害元凶江泽民已经失势;在民间,江泽民声名狼藉。逾2.7亿人退出中共党、团、队,江泽民与中共诋毁迫害法轮功已被广泛认知。法轮功学员将很快正式恢复自由与名誉。大形势反过来后,江泽民一定会被审判,所有积极参与迫害的人也必将面临严惩。希望大陆各级警察看清现实,善待法轮功学员,否则报应降临痛悔迟!

注:

[1]:“两高”作为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只有执行权,没有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

[2]:“洗脑班”是中共高压摧残法轮功学员精神的一种手段,学员被迫长期与外界完全隔绝,中共人员反复播放录像或“车轮战”谈话等,污蔑、歪曲法轮功及创始人著作,对外一般谎称“法制教育中心”。

[3]:中国明确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没有法轮功,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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