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人类以来,从没有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群体、任何一个政党,任何一个国家机器利用其所制造的一个事件曾经欺骗、蛊惑和愚弄过整个世界。邪恶至极却又无比狡猾的中国共产邪党做到了。

新华社在2001年1月23日,农历大年三十下午大约5点左右,向全世界发布了英语新闻:称2点41分,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震惊中外的“自焚”事件。新华网于当日下午5:28发布了中文消息。指称在“邪教组织‘升天圆满’妖言蛊惑下,今天下午2时40分许,在天安门广场有1男4女…点燃汽油自焚。”

从新华社的喧嚣开始,一场规模巨大、甚至是铺天盖地的阴谋谎言欺骗瞬时覆盖了整个中国,并波及到几乎整个世界。

由此中共得以将对法轮功的迫害迅速升级且获得了数量极为巨大的受欺骗人群的直接、间接或者是心理认同的支持。随之而来的是数以万计的无辜善良的法轮大法修炼民众被迫害致死(完全查证核实了的死亡案例为2809例);数以百万人次坚持修炼的、鸣冤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被拘押、殴打、被掠夺个人财产及遭受人身侮辱;数十万人被长期关押在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或各种变相拘禁的洗脑班;难以计数的家庭妻离子散,更多的亲友受牵连,造成了至少一万多孤儿,境况十分悲惨…而这一切竟又被中共用尽了各种手段拼命掩盖着。

为了使一手挑起这场迫害的江集团与中共的邪恶罪行昭然于天下,为了匡扶正义,为了还历史清白,为了那些被中共谎言欺骗而在不知不觉中对真理犯下了罪行的无辜可贵的中国人民能洗刷自己的耻辱,为了生息在中原大地上良心尚存的所有炎黄子孙的未来,2003年1月21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宣告正式成立了。

同日,隶属于“追查国际”的天安门“自焚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随之成立,并立即对充满血腥的天安门的所谓“自焚事件”展开了全面调查。

三年过去了。1095个日日夜夜。在我们面前,经当时的中共总书记江泽民的授意,由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直接操纵,中共精心策划的以活活烧死人的手段,来煽动国人对所谓“邪教”残害生命的仇恨的阴谋,昭然若揭。

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上根本就没有自焚事件!所谓“自焚事件”是“他焚事件”。事件中当场死亡的刘春玲是在浑身燃烧之后的痛苦中又遭人重击而死;她12岁的小女儿刘思影在无知中被导演成在一场她不可能了解和理解的阴谋中的一个煽动人心的角色;由于她是一个孩子,所以在她被选做这一角色之时,她的必死的命运在罗干阴谋策划集团的脚本上,已经就被决定了。

其他几个被选中的角色,没有一个是真正在天安门广场上“自焚”的。他们都是被裹挟在巨大的阴谋里面,直至今天他们依然还在痛苦之中继续在监狱中扮演着最悲哀却又可耻的角色。他们原本健康的身体和原本正常的灵魂被中共在烈火中蹂躏,他们的眼泪和微笑被中共恣意在电视银屏上作践,甚至他们的家人亲友也被彻底洗脑、被彻头彻尾的欺骗并反过来被利用去欺骗整个世界。

天安门的所谓“自焚事件”,并不是一个扑朔迷离的案件。而是中共一次漏洞百出的拙劣表演。到今天为止,各方面的查证都无可辩驳的指向一点: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谎言。特别是该事件牵涉了许许多多人,甚至有许多参与者在一开始就多多少少知道这是一个大骗局,甚至许多案件的细节都在逐渐暴露出来,一俟条件成熟,将会有成山的令人震惊而又似曾意料之中的人证物证,一一展现在世人面前;

在调查中,有证据显示:

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刘京、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直接策划了天安门的所谓“自焚事件”;
中共国家安全部参与其中;
中共公安部参与其中;
北京市公安局参与其中;
天安门公安分局参与其中;
中山公园派出所,文化宫派出所,故宫派出所,地铁分局天安门东站派出所参与其中;
北京市人民警察学校参与其中;
北京市急救中心参与其中;
北京市积水潭医院参与其中;
北京市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副主任李迟牵涉其中 
中共中央电视台参与其中;
中共中央电视台罗明副台长参与其中;
中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下列节目制作组成员均参与其中:
   制片人:陈虻 柏杨
   编辑: 李玉强、 余伟利
   摄像: 钟实 、张雪峰
   节目统筹: 孙宏
   责任编辑: 李长胜
   技术制作: 杜莲英 、姬雨、 马玉燕、 陈浩海
   合成: 杨涛洲 、肖静
   监制: 李挺、 张宝安
   节目总监: 罗明
中共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参与其中;
人民日报参与其中;
新华社参与其中;
新华社记者江亚平、陆大生、王恒涛、翟伟、彭红、李丽静、责任编辑李东帅、摄影记者晓宇参与其中;
光明日報参与其中;
光明日报記者王光榮参与其中;
中共中国新闻社参与其中;
中共中国新闻社记者潘旭临、编辑齐彬参与其中;
中共中国青年报参与其中;
中共中国青年报记者王海州参与其中;
人民网参与其中;
人民网责任编辑臧文丽参与其中;
解放军报参与其中;
解放军报记者岳双喜、张建军参与其中;
北京晚报参与其中;
北京晚报记者杨昊参与其中;
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其中;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其中;
河南郑州监狱参与其中;
河南省女子劳教所第三大队警察、四大队大队长王淑兰、管教刘宝兰参与其中;
所谓“自焚”者的部份亲友参与其中;
还有数量庞大的参与事件前和过程中天安门广场警戒的警察、武警、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以及涉案各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同事、亲友也有人间接参与其中,或早已得知真相;

由于天安门的所谓“自焚事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所有参与其中的人和单位都在这场血腥之中涉嫌犯下了罪行。所犯罪行初步判断为:(根据个人的参与程度和承担责任,一罪或数罪不等)

反人类罪
群体灭绝罪
酷刑罪
阴谋罪
跟踪罪
伤害他人身体罪
故意伤害罪
非法拘禁罪
恐吓罪
故意杀人罪
殴打罪
谋杀罪
非法搜查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侮辱罪
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
煽动仇恨罪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
报复陷害罪
虐待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伪证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打击报复证人罪
窝藏、包庇罪
拒绝提供犯罪证据罪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徇私枉法罪
非法监禁或以其他方式严重剥夺人身自由罪
强迫人员失踪罪
故意造成重大痛苦,或对人体或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其他性质相同的不人道行为罪
诬告陷害罪
勒索罪
绑架罪
诽谤罪
诈骗罪
伪造文书罪
……

在不久的将来,在摆脱了中共统治的新中国民主体制下对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等罪犯的审判过程固然必须进行,但其犯罪事实如同希特勒、墨索里尼、东条英机、齐奥赛斯库等一样,已是毫无疑义的了,所以比照二次大战后国际法相关条约规定,这几名罪犯被处以极刑的下场是必然的。审判它们的国际法庭正在筹组之中,届时天安门广场和旁边开会的大礼堂,也许将成为审判大庭和宣判的会场;善良的人们用不了多久就会看到它们被处以极刑的最可耻下场。

根据国际刑事法庭罗马规约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某人奉政府命令或军职或文职上级命令行事而实施本法院管辖权内的犯罪的事实,并不免除该人的刑事责任”。

在二次世界大战后,一批参与法西斯犯罪者,直接有人命血债者和虽然间接但被确认对造成无辜生命死亡负有绝对的责任者受到了极刑处罚,其中包括法西斯记者、纳粹集中营里面的女护士。

现在,天安门的所谓“自焚事件”在对法轮功修炼民众的迫害和对全中国人民乃至国际社会的欺骗中,起到了极其特殊的巨大作用,罪大如天。任何参与迫害的涉嫌犯罪之徒,如果至今还抱有侥幸的话,那是愚蠢至极的。这样一个大案,这样一个牵涉如此众多人等,拖延长达五年之久的事件,这样一个即使单从表面上的公开资料看就漏洞百出的丑剧,是任何罪犯使用任何手段都再也无法欺瞒的。

今天,《九评共产党》的发表,给予了中国人民一个最好的机会,真正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从而引发了波澜壮阔的退党大潮。时至今日,已经有超过七百多万人在国际互联网上公开声明,退出中共邪恶体系。这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壮举,这是人心所向。我们看到,天安门所谓“自焚”事件的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日子即在眼前。我们确信,针对此案的审判不久即将全面展开。

然而,追查国际的成立并不是对犯罪的民间复仇,而是为了制止迫害,为了救人。救尽可能多的人。

所有参与调查的人们心情是复杂的:

一方面我们感到欢欣鼓舞,因为一旦这一事件的真相全面揭示于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面前,当然意味着中共对法轮功和修炼者的残酷迫害已经被制止,正义得到匡扶;

另一方面我们更在内心深处感到沉重。为什么中华民族会有如此深重的这样一场劫难?为什么中共拙劣的欺骗宣传竟然能蛊惑这么多中国同胞?为什么在长达六年半的迫害过程中,会有那么多的人出卖自己的良心?一旦审判开始,所有参与迫害的最终被确认罪行的人都必然会受到正义法律的制裁。可是,他们当中毕竟有许多很可能是受骗上当,被中共利用驱使的。

那么,今天,中共的迫害尚未结束,天安门的所谓“自焚事件”所涉及具体个人的绝大部份证据、证人和相关犯罪事实尚未公布,这对任何一个参与到犯罪过程中的人,如果其善心未泯,还有一丝人性存在,那么这可能就是其最后的机会了!

我们呼吁:

所有听说、知道或有证据、证人的“自焚”真相知情者,以中华民族未来为重,立即用各种办法揭露罪行;
所有参与犯罪但善心未泯,还有一丝人性存在的人,抓住这最后的机会,争取立功赎罪。

天安门“自焚事件”调查委员会(隶属“追查国际”)

200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