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生、张赞宁、常伯阳、张科科4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周向阳夫妇
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震撼人心。周向阳、李珊珊的母亲向律师们敬献鲜花。
(NTD图片,知情人提供)

【大纪元2016年09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李辰报导)9月13日,天津工程师周向阳和妻子李珊珊一案在天津东丽法院开庭。法庭外,警方戒备森严,如临大敌。余文生、张赞宁、常伯阳、张科科4位律师为周向阳夫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震撼人心。

律师在法庭上指出:迫害法轮功违法违宪,而执法者在破坏法律实施;17年来,对法轮功迫害之烈空前绝古;在这场迫害中,法轮功学员却在真实地实践著“真、善、忍”理念,证实了“真、善、忍”的美好。

现场一位目击者告诉大纪元记者,13日庭审当天,天津东丽法院气氛非常紧张,“戒备森严,我们看到很多警察,可能不光是法院的法警,可能还有国保、其他警察。” 法院外面停着警车和特警的车辆。法院周围警察和便衣遍布,密切注视着来往行人。

   
天津东丽法院门前警车排列,如临大敌。(NTD图片,知情者提供)

   
法院外各处布有警察和便衣。(NTD图片,知情者提供)

周向阳的父亲当天没有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其他民众也被阻止旁听,“最高法规定的公民可以自由旁听 ,但是想去旁听的人都被挡在外面,连家属都只有五个进去了。”知情人表示,在法院外面有两人因为拍照被抓,后来放了。

   
周向阳的父亲被拒绝进入法庭旁听。(NTD图片,知情者提供)

在开庭之前,周向阳的母亲和李珊珊的母亲,代表所有家属向4位仗义执言的律师敬献鲜花,感谢他们不畏打压,勇于为法轮功学员提供辩护。知情人透露,在庭审之前,辩护律师曾被告诫,不要上网,也不要接受外媒采访。

   
周向阳母亲和李珊珊的母亲与四位律师。(NTD图片,知情者提供)

在法庭上,4位律师为周向阳和李珊珊夫妇所作的无罪辩护震撼人心。

现场知情人表示,“这次庭审最大的不一样就是让律师或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据悉,非法庭审开始,法官一直在打断辩护陈述,但是遭到张赞宁等几位律师的当场持续反对,之后,法官在宣布休庭10分钟、恢复庭审之后,停止了打断发言的举动。

知情人透露,北京余文生律师在法庭上表示,“用法律打压法轮功的起始并非是因为法轮功触犯了法律。”

他说,“2000年公安部发布了认定十四种邪教的文件唯独没有法轮功。而真正首先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起来的,是1999年10月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后来是1999年11月5日最高法院出台了《最高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

但是,“《宪法》第五条第六款规定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在中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赋予国家元首和最高法院认定一个组织是否邪教组织的权力,因此,无论江泽民的讲话也好,还是最高法院的通知也好,都没有合法授权。”

余文生当庭还指出:“对法轮功信仰者错误适用刑法300条,已涉嫌枉法强加罪名,蓄意陷害的犯罪性质。”

著名法律专家、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持同样的观点,他在辩词中说,以刑法300条来定罪法轮功是非常荒谬的。“全国所有的起诉书都是说法轮功学员触犯了刑法300条第一款的规定,但是这一条讲的是破坏法律实施,但是它又没有指出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哪一款哪一项,所以这个指控是有违罪行法定原则的!”

张赞宁还说:“你必须具体指出破坏了什么法律,这样指控才能成立,所以我说这种指控是非常荒谬的。”“这就等于公诉人指控你杀了人了,但被杀的人没有名字。”

张赞宁认为,作为一名律师,出于职业素质,也应该要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而且我跟我的律师同行都这样讲,必须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如果不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就是律师的失职。”

余文生律师在法庭上表示,“在提出错用法律条文的关键罪错后,公检法机关执意继续延续罪错,就说明这些执法者根本就没有准备讲法律,其初衷就是无视法律同时又要借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的非法意志和犯罪心理,一句话――就是蓄意错用刑法300条陷害法轮功。那么也就是说,恰恰是执法者在破坏法律正确实施。”

他在法庭上告诫每一位参与打压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检察官、法官等中共工作人员,都违犯了法律,都要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他还举例说:“1992年2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德国统一前东德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他在把守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所以他是无罪的。但是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

余文生律师表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自1999年至今类似于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一样的可以不顾事实法律的政治迫害运动,源于前党魁(江泽民)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

“其错误之明显、严重,为祸之烈,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牵涉善良无辜之多,恐怕是空绝千古!”

而法轮功学员“在17年遭污蔑打压的岁月里,已经向人类真实地展现了他们自己,得到了普遍地接纳和赞扬。 17年来从来没有以暴易暴、 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

13日当天本案庭审结束,法官表示择日判决。

法轮功学员周向阳和李珊珊夫妇于2015年3月2日被天津当局再次非法抓捕,关押至今。

   
周向阳、李珊珊夫妇(明慧网)

开庭前夕,余文生律师曾在看守所会见了周向阳。他介绍,周向阳身体看上去比较虚弱,人很瘦,但是精神状态比较好,对自己的信念非常坚定,坚持自己无罪。

周向阳是全国首批60位造价工程师之一,因修炼法轮功,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劳教、判刑,判刑时间长达9年,在天津双口劳教所(现已关闭)和天津滨海监狱(原港北监狱)等处遭受种种酷刑折磨:地锚、被彻夜电击、连续30天不许睡觉、关小号(禁闭室)、野蛮灌食等等,坚强不屈。

面对还有8年刑期的男友,李珊珊向监狱提出要与周向阳完婚,震撼了整个监狱。为了帮助周向阳申诉,李珊珊两次被劳教,并坚守婚约,苦苦等待了7年的时间,写下了《七年等待九年冤狱》,征得2300位善良民众签名营救周向阳。2009年,周向阳和李珊珊正式登记结婚。

李珊珊坚持为丈夫周向阳申冤,曾两次遭到监狱的报复,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3年多。而周向阳写出续篇《纯真纯善 蒙难蒙冤》,征集5300民众摁下了红手印,联名营救妻子李珊珊。

因反复遭到迫害,十年多内,周向阳李珊珊夫妇只有两三年的团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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