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战犯也曾认为自己没事,然而他们却坐上了国际军事法庭的被告席,承担了自己应有的罪责。紧紧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原“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军中要员徐才厚的纷纷落马,酷刑残害法轮功学员的王立军、薄熙来的被审判,已经证明江氏邪恶集团即将覆灭,江泽民被押上审判台的日子不远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同盟国在德国纽伦堡对欧洲邪恶轴心国的战争罪犯、民族歧视罪犯的反人类罪行进行公审。

历时七个多月的审判,最终有十八个纳粹分子被判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其中十二人被判处死刑。

在纽伦堡大审判中,犯下累累罪行的大部分战犯在自我辩护中都说:“我没罪”、我在“恪守职责”不应该对犯罪负责、“你们没有资格审判我”等等。他们狡辩的理由是:军人应该服从命令;杀害犹太人是按照国家法律行事的。

然而用公平、正义的自然法则衡量,希特勒上台之后制定的民族歧视法,和强者无罪的野蛮战争法都是恶法,谁积极的执行了这样的恶法,那就得同时承担因此导致的罪恶。

1999年7月,纽伦堡审判的历史教训刚刚过去五十多年,中共独裁小丑江泽民由于妒嫉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德能,惧怕越来越多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就发动了这个历时十六年愚蠢、残酷的迫害运动。他以自己掌握国家最高权力,控制国家军队、武警、公检法司系统、党政机关、经济命脉等资源,宣布要和手无寸铁追求信仰的百姓作斗争,并疯狂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

和希特勒不同的是,江泽民更阴险狡诈。江泽民用谎言标榜自己,用造谣、污蔑、嫁祸等手段诽谤法轮功。希特勒一直认为自己民族的血统最优秀,而想方设法的谋杀犹太人。江泽民却针对本民族最具优秀品质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的善良百姓进行酷刑屠杀。其惨烈程度是臭名昭著的纳粹集中营都无法相比的。尤其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以国家机关军队、武警、公检法司、卫生部为主导形成杀人产业制造的滔天罪恶,是使江泽民之后的历届当政者都不敢向国际社会承认,不敢向全国百姓交代的罪大恶极之事。也是招致天灭中共的重要原因。

纳粹战犯也曾认为自己没事,然而他们却坐上了国际军事法庭的被告席,承担了自己应有的罪责。紧紧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原“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军中要员徐才厚的纷纷落马,酷刑残害法轮功学员的王立军、薄熙来的被审判,已经证明江氏邪恶集团即将覆灭,江泽民被押上审判台的日子不远了。

在这场正与邪的较量中,法轮功学员是直接在名誉、经济、肉体上受到中共江氏邪恶集团残酷迫害的对象,他们的经历就是一部在苦难中让中国人觉醒的历史。天灭中共、全球公审江泽民的那一天一定会到来。犯有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的江泽民能逃过法网吗?

   
2015年5月15日,八千多名法轮功学员齐聚纽约市曼哈顿
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严惩江泽民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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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高一厘米”的选择  

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审判。在柏林墙倒塌前,他射杀了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

亨里奇的律师辩护称,这些卫兵仅为“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并不这么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在这个世界上,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释。

“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的抵抗与自救,是“人类良知出现的一刹那”。

今天,曾听从中共残酷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有很多人在广泛收集迫害证据以候曝光的机会,以免自己成为替罪羊,同时也在保护法轮功学员,在抵制迫害。这才是他们在现实中,做出的“抬高一厘米”良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