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陕西大法弟子 善行
师父说“好坏出自人的一念,这一念之差也会带来不同的后果。”[1]同样的事情以不同的心境对待,结果一定不同。这里我想和大家分享自己修炼法轮大法中的一段小插曲。
第一张假币
一九九六年我在乡村学校教书。妻子“下岗”,失业。那时我一个月的工资三百元左右。迫于生活,妻在县城开了一家小餐馆。她辛辛苦苦干一天也就能赚三十元。在当时,这对我们来说已是很可观的一笔收入。因她很劳累,所以我很珍惜钱和我们的小餐馆,每逢周末和寒暑假都去给妻子帮忙。
就在这年暑假的一天晚上收摊整理钱币时,发现收了一张一百元假币。我和妻子都很心痛:这要苦干三天才能赚回来一百元啊!
怎么办呢?家庭经济很困难,就寻思如何找机会把假币“混”着花出去。碰巧当天晚上每月给我们餐馆送煤炭的老太太来了。她给我们送一车煤炭价钱是八十元。老太太年纪看上去大约五、六十岁,当时我想把假钱给她,又怕她事后来找我,使我名誉受损,但最终还是忐忑不安地趁天黑灯下不易辨认真假钱时把一百元假币给了她。她没有认出是假钱,找给我二十元。
假钱花出去了,但一种愧疚之感留在了我的心里。
走入大法修炼
一九九八年我调到县城中学教书,妻子就在我校门口开了一家小商店。
也就在这一年我和妻子有幸得到法轮大法,走入了修炼行列。但是由于我们学法不深,一九九九年江泽民政治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我们在压力下放弃了修炼。
感谢师父没有丢弃我们,直到二零零八年我和妻子从新走回大法中。虽然我们在修炼的路上停停顿顿,磕磕绊绊,甚至摔倒了爬起来,但慈悲的师父给予了我们最好的:师父把我们夫妇俩身体上的各种病痛拿掉了;特别是近几年通过家庭资料点的建立和学法小组的集体学法,我们的心性有了极大的提高,告诉自己时时都要想到自己是个大法弟子,按照“真、善、忍”的原则来对待一切人和事,让自己成为一个一心为别人着想的好人,更好的人。
第二张假币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的一天早上,我走出我家楼道口就碰到一辆卸煤炭的车,车边站着一位老太太,虽然时光一恍近二十年,但我一眼认出她就是当年给我们餐馆送煤炭的老太太,而且我们两眼还对视了一下。她年纪大且又过了这么多年了,她已认不出我了。我因赶时间上班便没停留就走了。
紧接着又一个周末的早上我和妻子去菜市场买了十斤萝卜。刚要走,过来一人拿着一百元钱说买四斤萝卜。卖菜老人说找不开钱。站在旁边的妻子说我们帮他换成零钱吧。于是我俩找出身上所有的零钱凑够一百元给了那位买菜人,我接过他递过来的一张特别新的一百元整钱装進衣兜就回家了。
过了几天我们在附近的商场买菜。我把那张特别新的一百元钱交给收银员,收银员把钱装進验钞机,没响声,收银员对我说是假币,要我换一张。我只好换了一张钱给她。我当时已忘了钱的来历,还想,怎么会呢?我这钱都来自银行。
回家的路上我和妻子回想起帮人换钱的事儿,找到了这第二张假币的来历。回家后与真钱详细对比发现的确有好几处与真钱不一样,是假币无疑。
这第二张假币没有象第一张假币那样让我们心痛和再产生“混”着花出去的念头。因为我们是法轮大法修炼人,要按“真、善、忍”的标准去做,而且遇事首先向内找自己的原因。
就在此时我脑海里一下出现了“还钱给曾经拿了我的假币的老人”的念头。老太太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于是我就和妻子说:“能弥补的事尽可能去补救。二十年前我们给人家一百元假币,人家还找回我们二十元真钱,人家总共损失一百元钱。今天我们至少要赔偿人家二百元钱。”妻子也说完全应该。
当我把两张假钱的故事和要偿还老太太二百元钱的事说给楼下开餐馆的夫妇俩听时,他们感动地说:“现在很难找到象你们这样修炼佛法的好人了!”夫妇俩热情地帮助我很快找到了卖煤炭的老太太。我向她说明了情况后还给她二百元钱。老太太激动地说:“我八十多岁了,见到你这样的好人还是头一回呀,谢谢!”我说:“应该谢谢您还能给我弥补错误的机会;更应该感谢我的师父,是他教我这样做的。请您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又给了老人家一张带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护身符。老人家高兴地双手接过去,连声道谢装進了口袋里。我叮嘱她这大法护身符比那钱还珍贵。
这一幕,开车送煤炭的司机看得清清楚楚,令他十分感动;在场的几个小区居民也开心地笑了。
我了却了一桩压在心头二十多年的心事,轻松愉快地回到家和妻子分享这份快乐。我们来到师父的法像前,默默向师父合十:谢谢慈悲的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