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十五年来明慧网披露了大量法轮功学员因为坚持自己对“真善忍”、讲真相被中共迫害的事实,在3741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致死案例中,480人被中共公检法合谋判刑并迫害致死,占样本总数的13%。

因为中共竭力掩盖罪恶,上述3741迫害致死案例仅仅是突破层层封锁在明慧网上报道出来的案例,远不是迫害致死案例的全部。同样,480人被中共判刑并迫害致死的案例,也只是实际发生的同类案例中的一小部分。

这480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被诬判的平均刑期为6年3个月,最高“无期”,覆盖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直辖市、165个地级市、228个区县。其中,逾397人被投入监狱迫害致死,50人被羁押看守所致死。

中共监狱或者看守所虐杀这些被非法判刑学员的手段极其残酷,其中47%学员被监狱或看守所恶警使用多种酷刑手段虐杀,13%学员被恶警直接毒打致死,10% 学员因为绝食抵制诬判而被摧残性灌食致死,10%学员被恶警强迫或暗中注射、服用精神药物/毒药致死,6%学员被恶警强迫从事超负荷劳役致死,5%学员被恶警使用刑具摧残致死。

从二零零零年直到今天,通过诬判的方式将法轮功学员关押并迫害致死的情况每年都大量存在。在2003年至2012年这10年间,仅明慧网曝光的诬判迫害致死案例每年都超过30个:

   

有关480名学员的基本情况请见附录2:480名被中共诬判迫害致死学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欲了解更多详情请登陆明慧网。

一、平均年龄51岁,黑龙江诬判迫害致死92人最多

480名被诬判迫害致死学员中,男性占61%,女性39%,41到60岁年龄段学员最多,平均年龄51岁:

   

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直辖市都有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诬判迫害致死。其中,黑龙江省以92人被诬判迫害致死人数最多,其次辽宁省70人、吉林省53人、四川省43人:

480名被诬判迫害致死学员遍布全国165个地市,其中黑龙江哈尔滨市以26名学员被诬判迫害致死人数最多,其次辽宁沈阳市15人,吉林省吉林市12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11人,吉林长春市11人,黑龙江牡丹江市10人:

   

480名被诬判迫害致死学员遍布全国228个区县,具体见附录2:480名被中共诬判迫害致死学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397人被监狱迫害致死,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24人

480名被诬判迫害致死学员中,397人被投入监狱迫害致死,50人被羁押在看守所迫害致死,1人被投入劳教所迫害致死,32人情况不详。

在397名被投入监狱迫害致死学员中,全国共有113座监狱参与迫害,其中辽宁女子监狱共迫害致死24名学员人数最多,其次黑龙江女子监狱23人,吉林黑嘴子(女子)监狱17人,辽宁第二监狱17人,黑龙江牡丹江监狱14人:

   

在397名被投入监狱迫害致死学员中,共有211名学员直接冤死在监狱内, 184名学员冤死在被监狱迫害致生命垂危保外就医回家后不久或者刑满释放回家后不久。有11人出狱3天之内死亡。

明慧网披露了其中105个案例有具体保外或者释放回家后冤死的时间。我们对此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35%、37人在监狱保外/释放回家一个月后就因为被监狱严重伤害的身体无法恢复健康而含冤离世,半年之内含冤离世的比例高达80%、84人。

   

在50名被诬判并被羁押看守所迫害致死学员中,26人在看守所内虐杀,22人冤死在被看守所迫害致生命垂危保外就医回家后不久。

黑龙江省呼兰县方台镇法轮功学员张学文的情况比较特别,属于被看守所羁押期间遭摧残性灌食致死,但冤死地点在监狱。张学文在二零零三年八月七日被从黑龙江呼兰县看守所移送到哈尔滨呼兰监狱(原葛志监狱),送到监狱的当天,张学文已被看守所摧残性灌食迫害致生命垂危。第二天,也就是八月八日,呼兰监狱通知家属称张学文病危,要求家属去监狱,家属赶到后人已死亡,其状惨不忍睹,人已被折磨得完全是皮包骨,牙齿由于灌食全部被撬脱落。狱方告知家属,张学文的情况是在呼兰县看守所造成的,监狱是迫于上边压力下才收监,与他们无关。

河北省故城县刘增林,约70岁老人,因讲真相于二零零五年初被河北故城县法院诬判五年。按照规定,被判刑人员一般都要移送监狱执行,但因为刘增林身体原因而被监狱拒收,于是故城县国保大队恶警邵力等串通故城县看守所恶警李之风,托人送礼,硬是将半身瘫痪年逾七十的刘增林塞进了唐山劳教所迫害致生命垂危,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九日大年初三含冤离世。刘增林也因此成为本次调查被诬判迫害致死学员中唯一一例被送劳教所迫害致死的案例。

三、每人平均遭受三种摧残迫害

在480名被中共诬判迫害致死学员中,其中305例明慧网有披露其生前曾经遭受的酷刑迫害手段,我们对此进行分类统计,结果显示,54%的学员生前遭受过虐待摧残和毒打,41%的学员生前遭受过刑具摧残,25%的学员生前遭受到关禁闭/转关押、恶意体罚的摧残,21%的学员生前遭受到摧残性灌食。每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平均遭受三种不同性质的摧残迫害。

在480名被中共诬判迫害致死学员中,明慧网披露了其中275名学员被虐杀的手段。我们对此进行分类统计,结果显示,47%的学员在监狱或看守所的多种酷刑手段之下虐杀,13%的学员在监狱或看守所直接被恶警毒打致死,10%的学员因为绝食抵制诬判而被监狱或看守所恶警摧残性灌食致死,10%的学员在监狱或看守所被恶警强迫或暗中注射、服用精神药物/毒药致死,6%的学员在监狱或看守所被恶警强迫从事超负荷劳役致死,5%的学员在监狱或看守所被恶警使用刑具摧残致死:

   

   

注:名词解析:

虐待摧残,指中共恶徒长时间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熬鹰)、吃饭、喝水等,或者强行往学员口中抹、灌、食用大便、尿、痰、辣椒水、肥皂水等污秽物,用臭袜子、抹布、衣服等堵嘴,或用胶带把嘴封起来、扒光衣服羞辱、批斗等等。

毒打,指中共恶徒用手、脚、膝盖、肘等身体部位或木棍、铁器、凳子、鞭子、酒瓶等器具对法轮功学员身体局部或全身进行打、抽、搧、掐、砍、碾、踩、推、摔、拽、揪、撞、攥等,给学员身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当场死亡。

刑具摧残,指中共恶徒使用手铐、脚镣、锁链、绳索、老虎凳、死人床、刀、火等工具,按照某种固定模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折磨,例如上大挂、老虎凳、死人镣、吊挂、杀绳等,直接导致法轮功学员身体极度疼痛,甚至当场死亡。

恶意体罚,指中共恶徒故意利用恶劣天气对学员进行军训、长时间蹲、跪、爬、跑、站等,例如在冬天长时间向身上浇凉水(过水桥)、长时间坐板等迫害形式。

有关中共酷刑虐杀的更全面调查数据和内容,请登录明慧网查阅《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

四、平均刑期6年3个月,最高无期

在480名被中共诬判迫害致死学员中,其中393人刑期被明慧网披露。我们对此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这些学员平均被中共非法判刑6年3个月,其中被判3年(66人)、4年(59人)、5年(59人)最多,其次被判7年(35人)、8年(37人)、10年(30人)。刑期最短1年,最长“无期”:

在这些被明慧网披露有具体刑期的诬判迫害致死人员中,被判10年以上73人,占样本总数的19%。

4.1 张莉被诬判“无期”:

   
张莉

张莉,女,40岁,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于2000年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3月19日被鞍山市立山分局绑架。因她被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列为重点人员,结果被非法判无期徒刑。知情者证实,张莉在鞍山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多次被提审,每次提审回来都刀伤遍体、鲜血淋漓。2002年8月27日,在提审过程中,她被迫害得十分严重,被送到中心医院,却不允许治疗。目击者证实,张莉去世时气管被割开,两臂腋下均被刀割开。她的遗体周身都被恶警用白布包裹着。

4.2 刘成军、梁振兴被诬判19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8时左右,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的八个频道被插播《法轮大法弘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时间长达四、五十分钟。对此,江泽民犯罪集团十分恐惧,密令“杀无赦”,随后吉林非法抓捕了5000多名长春法轮功学员。在大抓捕中,至少7人被打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徒刑,其中法轮功学员梁振兴、刘成军被非法判刑十九年,周润君被非法判刑二十年。

    
刘成军

刘成军,男,32岁,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吉林省第二监狱被虐杀;梁振兴,男,46岁,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在吉林公主岭监狱被虐杀。

    
梁振兴

4.3 雷明、贺万吉被诬判17年:

    
雷明

雷明,男,30岁,吉林省白山市法轮功学员,也是因为参与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插播事件而被诬判17年,被吉林省第二监狱迫害致生命垂危、人已残废,生活不能自理后保外就医,终因伤势过重于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含冤离世。

   
贺万吉和赵香忠夫妇

贺万吉,男,53岁,青海省西宁市法轮功学员,因参与青海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事件而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被诬判17年,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在青海省海北州浩门监狱被虐杀。

4.4 李忠民、刘志荣、郭兴旺、杨光被诬判15年:

   
李忠民

李忠民,男,31岁,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因被视为大连地区法轮功“骨干”被诬判15年,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被辽宁第二监狱虐杀;

   
刘志荣全家照

刘志荣,男,42岁,甘肃省庆阳市法轮功学员,因兰州有线电视插播事件被诬判15年,于二零零六年一月被甘肃定西监狱虐杀;

   
郭兴旺

郭兴旺,男,约40岁,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因北京上访被诬判15年,于二零零九年五月被黑龙江呼兰监狱迫害致生命垂危后保外就医,回家仅26天便含冤离世;

   
杨光

杨光,男,58岁,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因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插播事件被诬判15年,于二零零八年八月被吉林省第二监狱虐杀。

五、警告

仅仅因为坚守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就被诬判,甚至重判10年以上直至“无期”的刑期。这是打着“法制”旗号实施思想迫害的恶劣行径,是赤裸裸的反人类暴行。

一直以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都是非法的,其引用“刑法300条”来诬判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行为一直以来都被法轮功学员、家属及法律界正义之士坚决抵制。在国外,江泽民、罗干、李长春、周永康、薄熙来等人权恶棍因为迫害法轮功而在几十个国家被起诉、入罪。在国内,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等恶徒以及跟随这些恶徒者正在被全面报应,或入狱、或重病、或身亡,并往往殃及家人。并且在国内外法轮功学员持续不懈的努力下,“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已经被中国司法界广为认知,正义律师为被中共法院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案例也越来越多,遍布全国。

根据明慧网报道,仅在二零一四年上半年,全国就有147个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审判案件约320名被非法审判学员,聘请了约345位正义律师在法庭上做“修炼法轮功合法”的无罪辩护,比例高达47%,遍布全国26个省直辖市。

善恶有报是天理。在此奉劝那些还在行迫害法轮功之徒,立即停止迫害,并把自己犯下的血债公布于众以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