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讯】(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八时左右,北京法轮功学员孔杰女士与丈夫一同回甘肃老家,准备去照顾年迈的老母亲。

在北京西客站进站时,因身份证显示出是法轮功学员的信息,孔杰被西客站北京市公安局铁路公安处非法扣留,并被搜出随身携带自己使用的法轮功书籍、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真相币等。

随后警察又去孔杰的家里非法抄家,抄走硬盘、光盘、手机等个人物品。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下午二点,在丰台区法院对孔杰进行非法开庭。

   
孔杰

以下是部分辩护内容:

律师问:你什么时候修炼法轮功的?
   孔杰说:一九九七年。

律师问:你修炼法轮功的原因?
   孔杰说:一九九七年,我已经四十多岁了,我开始读博士。可是与我一起读书的都是二十多岁的孩子,在英语、专业方面,我根本没有竞争能力。后来通过我的邻居知道了法轮功,我开始修炼了。我那时身体有许多的疾病,如:心脏病、晕厥横、子宫肌瘤等,修炼后,我的身体很快就好了,使我能够完成我的学业。

律师问:你在二零零五年曾经被判刑三年,为什么还要坚持?
   孔杰说:刚回家时,曾经也想放弃过。因为我当时生活艰难,穷困潦倒,没有任何收入。身体也变得越来越不好了。当我继续修炼法轮功时,我的身体又一次神奇般的好了。

孔杰在自辩时说:在中国,我是一个普通的信仰者,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我一个小老百姓也没有能力去破坏国家的法律实施。我随身所带的书籍等,都是我修炼自用,书籍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没有也不存在危害的内容和目的。

律师辩护时说:警察在没有任何证明、手续的情况下,在火车即将开走之前,对孔杰恶意进行开包搜查,无中生有的制造这个案件(西客站警察祭续、刘震)。孔杰随身所带的东西,都是修炼人自用及其收藏的。持有是孔杰的权利,孔杰也没有散发的用意(编注:即使散发也是合法的)。

孔杰因为修炼法轮功,走出了人生低谷,在四十多岁时,完成博士学业。今天在邪党政权下,无端的被迫害,一次次的非法劳教、非法判刑,至今没有任何的生活来源。

孔杰老母亲已经八十多岁,孔杰此次只是为了前往甘肃老家照看母亲,在西客站北京市公安局铁路公安处竟然利用身份证验票方式,把公民自身携带需用的物品,当作违禁品查抄,阻止孔杰尽孝老母,并荒唐绑架恶意构陷,进行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