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瀑
排泄是再正常不过的生理现象了。古往今来从未听说过能把排泄这一正常的生理现象当作酷刑进行迫害的。可是,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解手这一正常的生理现象也不再属于个人所拥有的权利了。在解手这一问题上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恶毒的迫害成为中共恶党永远也抹不去的罪恶。我们结合具体的实例来揭露。
在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二大队,要解决排便问题是件难上加难的事。恶警规定以班为单位集体上厕所小便,如需要解大便就必须再单独打报告。而且对报告词还做了特殊的规定:“报告队长,××队长好,我是劳教人员××,有事请示。”恶警问:“什么事?”“我想大便。”有时情绪好,就说:“去吧!”有时故意刁难:你要上厕所,先唱“××党好”或唱“××主义好”。如果不唱就只好憋着了。
警察为什么要这样做?表面看是为了强调“劳教人员”的身份,实质是为了侮辱。对于修炼法轮功的人来讲,符合了中共的要求妥协“转化”了,连解手这样的事还要继续承受恶警的污辱;如果坚定信仰,那就只好让大小便解在自己的裤子里。
其实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也只是一个形式而已。我们看一个没有规定但警察仍然不让法轮功学员解手的例子。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流水村法轮功学员许清焱,曾被非法劳教于马三家教养院。2005年4月17日,法轮功学员邱丽要被拉出去灌食,许清焱高喊大法好,队长李明玉扒拉着她的头说:“给她灌食,你喊啥?”另一队长谢成栋把门关上凶神恶煞的扑上来把她一顿毒打,还叫嚷着:“我就掐你这个尖。”
被打昏后的许清焱清醒过来,向警察刘静提出上厕所的要求,被刘静拒绝。由于长时间不解手,造成她突发性大面积腹部肿块,同时胸部和心脏严重受损。法轮功学员们告诉警察说她不行了,恶警们则置若罔闻。
不让人解手的用意当然是十分歹毒的。我们再看两件男警察无耻迫害女法轮功学员解手的案例。
2010年7月21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61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淑春被绑架。在拘留所关押几天后又将她骗到公安医院。当王淑春老人被检查出高压在180以上时,恶警周海涛带领三名警察强行给她灌药。王淑春老人拒绝灌药,周海涛便和另两名男警把王淑春扑倒在床上,一手紧捏她的鼻子,一手扒开嘴恶狠狠地灌药。王淑春老人把药吐了出来,周海涛恼羞成怒,用手猛地将老人的口鼻捂住,嘴里还喊着:我就不信治不了你!在王淑春老人全身瘫软无力的情况下被强行输液。老人看到输液架上的单子想摘下来看时,周海涛紧忙指使另一名恶警从老人手中抢走单子。不明药物输完后,王淑春老人身心非常难受,头疼的象要崩裂一样。
期间王淑春老人上厕所,周海涛竟无耻地打开厕所的门站在旁边和另一名男恶警嬉皮笑脸地看着老人解手。
还有比男警察观看女法轮功学员解手更无耻和恶毒的呢!我们看下面这个例子:
2000年,哈尔滨市南岗区大直街法轮功学员闫春玲被绑架到万家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闫春玲坚定信仰,不写背叛大法的“三书”,被关到小号站地板块三天两夜,并被施用“上大挂、坐飞机”等酷刑迫害。曾二十八天不让她睡觉。在六月份,为进一步迫害她,达到不让她大小便并羞辱她的目的,闫春玲被送到男监两天两夜。
还是在这个万家劳教所,曾发生过这样的罪恶: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农垦分局八五一一农场二十四连农工刘桂华,在万家劳教所遭到让人难以想象的残酷迫害。打骂、人身侮辱、码小凳、不让睡觉,这是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恶警为了“转化”刘桂华,曾经把她的两手捆绑起来,倒吊在柱子上。一吊就是两天两夜,连大小便也不放下,要拉裤子里。拉到裤子里的大小便就又被恶人脱下裤子包在她的嘴上。
令人不敢想象的是,那些监狱中的医务人员,竟然以自己的医生身份和治疗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禁止解手的迫害。
辽宁省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徐慧,在被绑架至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时,被三个犯人严管,从早上起床一直站或坐到晚上睡觉前,每天十几个小时。不让洗漱,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徐慧由于长时间不能上厕所,憋的撒不出尿来了。卫生所的大夫王勇叫几个恶人给徐慧揉肚子,其中一个狱医说,我们保证让你回去能撒尿。那么,恶人们是怎样治疗的呢?四、五个犯人把徐慧按倒在地,死死按住,就在她肚子上练起拳来。徐慧肚子被打肿,疼的不敢碰。第二天,徐慧撒尿不止,都尿在裤子里了。
家住上海徐汇区常熟路的法轮功学员江勇,曾于2001年被非法判刑8年,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中屡遭酷刑折磨。江勇在绝食期间曾被全身裸体捆绑在死人床上。为了让他放弃绝食,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提篮桥监狱的医务人员以江勇身体虚弱不能正常小便为由,在他生殖器上套上假的胶皮输尿器,然后在生殖器的根部用橡皮筋扎紧。这样外人根本看不出迫害的痕迹。由于长时间不能排尿,江勇全身发胀,膀胱胀痛,并导致肾脏疼痛。
这样的事可不只发生在上海的监狱中,在山东第一女子和男子劳教所,男子劳教所恶人也是这样把男法轮功学员的小便器官用绳子扎起来,不让小便的。小便积累多了,回流到肾里,最后导致全身浮肿,痛苦异常。
不让法轮功学员解手的阴招,也有很多是恶警与犯人合谋的结果。
临沂市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王翠芳,60多岁了。在山东女子第一劳教所,恶警对她实行无人性的残酷迫害。她若吃饭喝水,恶警就不让她大小便,直到大小便排泄在裤子里。为了减少大小便,她只吃一点饭,不喝水,恶警就说她绝食,威胁要灌食。每逢要求上厕所,恶警就说等等,一拖再拖。有一次,王翠芳已经要求很长时间了,恶警也答应了。可是恶警王月瑶早就和包夹她的犯人王倩阴谋策划好了,王翠芳去解手时,王倩就抢先蹲到茅坑上(厕所就一个坑)不起来。
当然,恶警直接参与不让法轮功学员解手的迫害案例有很多,但是更多的时候,他们都是指使犯人去实施的。
北京东城区环卫局职工张印英三次被非法劳教,共被非法关押七年。2006年2月,在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张印英被逼不许上厕所,只能往裤子里尿。有一个监控她的包夹是个吸毒的,她说:“再也不干包夹了。”什么原因呢?就是让法轮功学员往裤子里尿,屋子里的味太重了,谁愿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有时包夹偷偷的让她往桶里尿,警察知道了就说:“你们让她往桶里尿,也不让你们上厕所。”于是,包夹们也只好拽着张印英的裤子不让她脱了,张印英只能往裤子里尿。
有些被恶警指使的犯人还有点人性,而有些被恶警精心挑选的无赖犯人迫害起法轮功学员来则几近疯狂。
目前仍被劫持在冀东监狱遭受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刘永旺,曾是北京某外企公司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冀东监狱第一支队基木中队主管、狱警郑亚军,连续八个月的时间内把刘永旺关入门上贴着“未经警官批准不得入内”的楼顶空房间,指使14名在押犯人(每期保持6名,不断补充与调换)每天变着花样,肆意虐待、侮辱、摧残刘永旺。
刘永旺设法传出来的控诉材料揭露,这些犯人竟然在他要小便时按住他,说“让你尿裤子里就得尿裤子里,让你尿椅子上就得尿椅子上”。一看见刘永旺想解手,不管在什么地方,跑过来就把他死死按住,让他尿到椅子上、床上、裤子里成为经常的事。他们还无理规定刘永旺必须定点解手,不到点不许动。2007年12月份的一天晚上,刘永旺想解手,但离定点的时间还有20多分钟,为了不尿在裤子里,他用手攥住小便。监控的犯人王全涛看见后,强行将他的手掰开,非让他全都尿在棉裤里不可。
有一个犯人张冬红更歹毒,竟然想整死刘永旺。张冬红对刘永旺说:“家家都酿酒,不露是好手,我就玩儿你,玩死你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在大冬天滴水成冰的夜里,他们把监舍窗户全都打开,让寒冷刺骨的穿堂风直接吹进来,把马桶放到门缝穿堂风的风口上。张冬红和王全涛穿着棉衣棉裤躲在门后,逼刘永旺只穿秋衣秋裤站到风口里,而且要露出小便撒尿,一冻就是半个小时。谁撒尿能撒这么长时间?目的就是折磨他。刚钻到被窝里,被冻得麻木疼痛的身体还没缓过来,叫声又响起来了,再次逼着刘永旺起来去小便。整个晚上就这样折磨他。这就是张冬红想“玩死”刘永旺的方式。
有了恶警的指使,犯人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哪里还顾忌一点羞耻和人性?他们的出手真阴毒啊,往往起到恶警起不到的作用。
湖南白马垅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限制解手的迫害非常严重。湖南益阳市冻肉厂出纳会计刘宇伟,在该劳教所期间,一次被六个恶犯当场扒光她的衣服,并用顶衣架的衣叉子捅进她的阴道,几个钟头叉子卡在里面扯不出来,刘宇伟痛不欲生,致使她很长时间无法行走。还有一次,恶徒们八天不准刘宇伟上厕所,导致体内有液体突然直接从肚脐眼喷出,恶人从未见过此状,吓得惊惶失措。
在湖北女子劳教所,一位五十多岁的浠水法轮功学员张桂香被迫害的更惨。恶警李丽、刘玲,恶人周琼指使吸毒犯李春燕等人把她拖到洗漱间拳打脚踢,用脚踩她肚子,把她大小便都踩出来了。
我们上述列举的例子远远不能概括恶警用阻止法轮功学员解手的方式进行迫害的这一独特酷刑。例如把法轮功学员捆绑在死人床上进行迫害或把法轮功学员一吊数天的迫害中,法轮功学员正常解手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了。有时恶警是把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剥光而随其排泄,有时则是直接让法轮功学员排泄在自己的裤子里。至于不让法轮功学员用手纸,或限制解手时间,故意摧残法轮功学员的排泄器官等邪恶方式那更是再普遍不过的事情了。
用解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是普遍地存在于中共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和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洗脑班中的。这一普遍存在的现象反映的正是中共恶党灭绝人性的本质。古今中外前所未闻的酷刑全部出现在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案例中,足见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中的恶毒和无耻。
当然,中共恶徒是用侮辱的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摧残的。可是在这样的酷刑中,谁的尊严被映衬得无比辉煌,谁的罪恶暴露无遗,不是已经非常全面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