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轮功学员在大连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法轮功真相,中共当局对真相的这种呈现方式极为恐慌。二零零二年,法轮功学员首次在吉林省长春市电视网成功插播《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真相电视片,轰动了整个长春。后来在全国不同地方陆续发生不同规模的零星电视插播事件。每次真相在大陆民众中大规模的公开传出,中共都极为恐慌,这是为什么呢?法轮功学员采取插播这种非正常的方式发表意见,这又是为什么呢?

    
图:揭露天安门自焚骗局的国际获奖记录片《伪火》
也曾在大陆媒体上被插播

插播是紧急援救行为之一

中共对法轮功的无端迫害是海内外法轮功学员不得不挺身而出讲真相(包括插播)的根本原因。

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公开传出以来,由于“真善忍”的巨大感召力和祛病健身的奇特效果,修炼人在短时间内剧增,他们获得了身体的健康,并且是社会公认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轮功是修炼,对政权根本不感兴趣,但江泽民出于妒嫉之心,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公然违反中国宪法,以权代法,以个人意志代替政府决定,发动了一场对数千万法轮功学员“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的迫害运动。明慧网公布的经民间渠道证实的已有3400多名(据公安内部消息,实际被虐杀的人数远远超过这一数字),数以十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劳教所、精神病院、监狱、洗脑班,每时每刻都在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折磨。

中共的迫害是最严重的犯罪。在面临生死存亡的紧急情况下,为了揭露迫害,制止犯罪,法轮功学员利用各种方式(包括插播)讲真相,是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援救行为,是受中国刑法保护的。

中共干扰海外广播,封锁网络,践踏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却诋毁法轮功学员插播真相违反法律。一位政论家曾举过一个例子,说这就好比一个道貌岸然的歹徒把一座房子的门全部锁死,并偷偷放了一把火。可是当房子的主人被迫从窗子跳出来逃生时,这个歹徒却对围观的邻居说:“你们看,这个人多么不文明,居然跳窗户。”是的,人们平时都不跳窗户,可是当门全部被锁死时,跳窗户是果断勇敢的选择。

插播是在维护中国人民的知情权

在西方社会,没有谁会需要通过插播来发表意见,每一个人的信仰和言论的自由都得到最大的保障,媒体的职责是监督政府,保障观众的知情权。可是在中国大陆,媒体是中共喉舌,协同当权者侵害着观众的知情权。

大陆电视台隐瞒虚报SARS(中共称为“非典”)疫情就是一个例子。在中共十六大期间,为了粉饰江氏的政绩,媒体对已经出现的SARS疫情刻意隐瞒,以致疫情扩散全国,受害的是所有的中国老百姓。媒体说真话太重要了,这关系到每一个普通百姓的切身安危。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文明社会,如美国,其媒体都在民间手里,美国政府不被允许拥有自己的媒体,更不被允许以任何方式侵犯媒体说真话的权利。

中共利用各种媒体抹黑法轮功,却不允许法轮功学员发出一点点声音,如果中共滥杀无辜的事实被刻意掩盖和粉饰,他们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迫害所有他们不喜欢的人,那么所有的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冒着生命危险插播电视、广播告诉民众真相,是让媒体说了一次真话,做了一件最重要的正事。这不仅是在维护法轮功学员的根本的人身权利和言论权利,也是在维护民众的知情权利。

插播是让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停止犯罪

在对法轮功十多年的迫害中,中共和“610办公室”逼迫各级政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文化机构等参与配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明真相的世人很可能在无知和被迫中参与迫害,做下后悔莫及的事情,充当害人者,也是受害者。

法轮功学员采取各种方式(包括插播)讲真相,都是对中共犯罪的主动揭露和抑制,是在用事实消除人们头脑中被灌输的仇恨和恶念,让在不明真相中参与迫害的人及时停止犯罪、并挽回损失,以免将来受到上苍与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