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心湖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讯】近期阅读明慧网文章,有三个方面的报道值得深思。
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事例,各地报道在逐渐增加
进入二零一七年以来,多省纷纷对法轮功学员拒绝批捕、退卷、宣判,不起诉,或改判无罪。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报道,《近期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案例》一文披露:近期中国新增十起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的案例,共包括安徽、内蒙古、重庆、四川、山东、江苏、吉林、辽宁、广西九省(直辖市)十六人,其中十三人平安回家。
六月三十日,明慧网又报道了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张国利在被非法关押六个多月后,检察院不予起诉,张国利回家的消息。
不仅仅如此,全国各地亦出现多例,警察还主动退还了以前抄家时拿走的私人物品,很多单位的领导补发了克扣的法轮功学员工资的消息。
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就在全国范围内传出,教导人们按照真、善、忍做人,至一九九九年七月,真正修炼的众多民众身心健康、道德回升,至今为止,中国没有一条法律界定法轮功是“邪教”。2000年5月10日和2005年4月9日公安部发布了认定十四种邪教的39号文件,没有法轮功,姑且不论行政机关是否具有认定邪教的法律权力,而公开宣称法轮功是邪教的是江泽民、《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以及“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
在上千场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中,律师们纷纷指出《两高的司法解释》的出台是在1999年前中共头目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超越国家体制,私自发动的对一个信仰群体的政治迫害。张赞宁律师在法庭上当庭指控:“真正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是江泽民。江泽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法庭立即爆发鼓掌声。
随着真相越传越广,很多、越来越多公检法司人员正在选择正义、良心和公理。
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解除
近期明慧网报道,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1999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出版法轮功书籍在中国是合法的,目前这个文件还完好保存在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政府网站上。
法轮功书籍没有任何非法之处,都是教人向善的。法轮功的书籍已经被翻译为近四十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只有在道德败坏的中共江泽民集团执政下,教人向善的书籍才被非法禁止。如今,这个禁令被解除,其中一个明确的信号就是现政权一直司法改革、颁布一系列的法规、法令,是在表明不认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
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及学员恶报实例增加
《重庆公安局局长何挺遭恶报被免职》、《原湖北政协副主席刘善桥遭恶报》、《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张石余遭恶报疾病缠身》、《河北廊坊市永清县看守所两任所长遭恶报死亡》、《河北省阜城县公安局副局长石海港遭恶报毙命》、《河北河间市邪党市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双双遭恶报》等等,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报的实例几乎每天都在明慧网出现。
“祸因恶积”,这些遭恶报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在他们为政一方的时候,利欲熏心或者被谎言欺骗蒙蔽被利用着迫害法轮功及学员,给法轮功学员造成巨大损失。
比如《河北河间市邪党市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双双遭恶报》一文显示,早在二零零八年,据明慧网报道,河间市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就有二百余人,恶警、恶人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达五十万元,当时仍有二十四人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石家庄女子劳教所、河间看守所等地。
《原湖北政协副主席刘善桥遭恶报》列举的事实更是令人发指,刘善桥自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二年在黄冈市担任市长、邪党市委书记期间,至少二十名善良法轮功学员遭迫害含冤离世。
在此借明慧网给那些还在执行迫害指令的人一句良言,迫害法轮功及学员天理不容,赶紧停止一切迫害行为,及时退出邪党一切组织,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等到恶报加身的那一天,将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