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泽(明慧网)
【大纪元2016年11月25日讯】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近日对原空军院校教官、法轮功学员刘家泽非法开庭。二位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刘家泽的一番话令在场律师震撼、感动。
刘家泽在2015年11月3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后遭报复,被非法绑架,关押至今。由于在看守所遭到迫害,刘家泽的体重从190斤下降到130斤。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导,2016年11月9日,刘家泽一案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再次开庭。整个庭审近4个小时。
刘家泽在法庭陈述过程中哽咽,一番发自肺腑的话令在场人士感动。他说,“我修炼法轮大法没有罪,按‘真、善、忍’做人做事也没有罪。在座的都是有缘人,我珍惜你们,等到真相大白的时候,不愿看到你们承担不应该承担的责任、罪过。”
他表示,法轮功是高德大法。他处处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做更高尚的人。 可江泽民出于小人的妒忌与无知,利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之上,迫害法轮功,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使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坐牢,被迫害致死、致残,甚至被活摘器官。
“我控告的是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元凶江泽民,你们不应该为他背黑锅,毁了你们的前程。”
辩护律师董前勇表示,听了刘家泽这番话很受感动和震撼。“他没有因为被非法绑架到看守所吃了一年多的苦,而埋怨任何人,而且还用他的一片真心关心别人,劝善别人 。自始至终刘家泽都在无私无我中想着别人,这种善念感动人心,净化心灵。”
他说,中共因刘家泽控告江泽民而绑架迫害他的行为是“违法和令人痛心的”,“刘家泽应无罪释放。”
董律师在质证阶段把沈河区公诉人构陷刘家泽的所谓证据一一推翻。他说,“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成立, 刘家泽的被指控行为不构成犯罪。公诉机关无论是起诉书指控的‘诬告国家领导人’、‘诬告滥诉信件’等罪名,还是抄收法轮功真相台历396本,都与指控罪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没有关联性。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一意孤行造成的,犯罪的是江泽民。”
另一位辩护律师李静林也当庭做了无罪辩护,表示当事人刘家泽控告江泽民是合法合理的。
二位律师的辩护条理清晰,有理有据。来参加非法庭审的人,包括法官自始至终静静地聆听,没有打断。
刘家泽曾在空军院校任职教官几十年,落下膝盖、腰部病痛,最后瘫痪。空军部队医院和北京301医院都表示,他的病是无法治愈的。刘家泽走投无路之下开始修炼法轮功。结果,一身病神奇痊愈。